黃姓房仲業者欠繳員工勞健保費 91 萬元,經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多次通知仍置之不理,昨天遭管收;黃男親屬得知後今天繳納半數欠款並為他擔保,才得以離開管收所。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黃姓房仲加盟店負責人因公司欠繳多筆勞、健保費,台北分署多次通知其繳款均置之不理,經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拘提獲准,昨天囑託士林分署拘提到場,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台北分署表示,黃姓負責人在新店地區長期經營不動產仲介公司,屬知名房仲業的加盟業者,旗下業務員達十餘名,具相當經營規模;然而黃姓負責人的公司自 2014 年10月起,未繳納員工投保勞、健保的應負擔費用,累積達新台幣 91 萬餘元。
黃姓負責人雖曾於 2016 年 9 月間至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但不久後未依約履行;台北分署多次命他到場繳納欠費,並報告公司財產狀況,黃男均置若罔聞。
新聞稿提到,黃姓負責人的公司仍正常經營,欠費後並有多筆數十萬元不等的高額服務費等報酬收入,且多次以現金或金融卡方式提領而流向不明,有隱匿或處分財產的狀況。
黃姓負責人的親屬獲悉欠費及管收的事情後,隨即於今天上午繳納 46 萬元,並由其母親書立擔保書,擔保尚欠費用的分期履行。
台北分署呼籲,民眾勿因所滯欠公法上的債務為小額,即輕忽而心存僥倖,或對執行機關的通知置之不理,倘若累積至相當數額且有依法得予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的事由存在,執行機關將會進行相關強制處分措施,以維護國家債權及公共利益。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