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老屋耐震重建標準放寬 危險度超過45分就能重建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erwin66as

台灣位處地震帶,內政部今天說,針對老舊建物耐震度不足問題,除了簡化耐震評估申請文件外,也針對重建標準放寬適用資格,只要耐震危險總分超過 45 分就能重建,並溯及既往。

內政部上午召開記者會,營建署主任秘書王東永表示,近期印尼、日本發生多起強震,造成許多建築倒塌、人員傷亡,台灣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上,也必須正視老舊建物耐震不足的問題。

王東永指出,8 月 2 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危老評估辦法)」修正前,申請耐震評估需要檢附的文件相當繁瑣,必須要有建築物所有權人超過半數的同意,並檢附超過半數的建物權利證明文件、使用執照影本。

為了簡化申請,危老評估辦法修正後,公寓大廈管委會只要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影本,就可提出申請,大幅簡化申請文件。

除了簡化申請文件外,王東永說,在危老評估辦法修正前,若耐震能力初評的危險度總分超過 60 分,代表危險度高、可直接進行重建;30 分至 60 分間,則需進一步詳評,確定是否有重建必要。

但經實際施行的狀況發現,只要分數超過 45 分的老屋大多都有補強、重建必要,因此內政部修正放寬評估基準,只要危險度總分超過 45 分者,就可依危老條例重建,並可溯及既往,因此之前已完成初評的案件,可直接適用新的評估基準,加速重建。

王東永舉出實際案例,他表示,近 2 年共接獲申請 7936 件。評估結果 45 分至 60 分間,共有 3600 件、占 46%,目前已實際進行重建工程約 20 件,大多座落在新北市。

王東永補充,過去危險度總分超過 60 分的老屋重建,可獲得 8% 容積獎勵,評估基準放寬後,只要超過 45 分仍可獲得同樣 8% 容積獎勵;至於介於 30 分至 45 分需重建的老屋,容積獎勵仍維持 6%。

王東永表示,由於全台仍有 14 縣市未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規定,完成自治法規的規定,導致中央補助款未能核撥,呼籲各縣市應儘速完成相關作業。

針對海砂屋、輻射鋼筋等居住環境不良的房屋,王東永說,政府相關法規內都有針對這些特例處理,因此即使不適用於危老條例,仍有相關法規可協助住民改善環境。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