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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遭解僱興訟 法院判航空公司有理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StelaDi

遠東航空空姐楊惠棻去年臨時請生理假,在員工私人群組抱怨「讓他開天窗」等語,被公司認為惡意煽動集體請假而解僱。她不服提告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求償 50 萬元。北院認為遠航解僱有理,判她敗訴。

楊女提告主張,2014 年 7 月 21 日在遠航擔任空服員,她在去年 10 月 29 日臨時請生理假,公司以未在開工前 90 分鐘前請假為由,記她一支申誡。

她在員工私人 line 群組抱怨說「今天高雄早班無待命」、「讓他開天窗」,並爆粗口等語。

公司後來以她惡意請假,企圖讓航班缺員無法起飛,造成公司商譽、財物受損,罔顧旅客權益為由解僱她。

台北地方法院開庭期間,楊女表示,line 的內容只是情緒性用字,絕無煽動集體請假,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向遠航求償新台幣 50 萬元,強調公司解僱行為宛如「文字獄」,強行逼她入罪。

法官調查,楊女在 line 群組說,「就是針對工會啊,媽的,管他去屎的指休,我也要請假,今天高雄早班無待命,讓他開天窗」,再得知主管替她代班,還傳訊「媽的竟然無法開天窗」等語,足以認定楊是為響應讓公司航班被取消,才以生理假作為手段。

法官認定,遠航工作規則早有規定,若有煽動非法集體休假等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有損飛行安全或公司管理權,核定後可予以解僱,而楊女行為確實違反工作規則,因此駁回楊女的請求,判她敗訴。全案可上訴。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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