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明文去年搭摟嘉義縣長張花冠的肩膀講話,被張花冠控告涉嫌性騷擾、恐嚇;嘉義地檢署日前以證據力不足,予不起訴處分。張花冠今晚發表聲明表示遺憾與憤怒,將聲請再議。
陳明文去年 9 月在民雄鄉大士爺文化祭會場,搭摟張花冠的肩膀講話,張花冠認為此舉「令人很不舒服」,並以「女性縣民」身分報案,後來對陳明文提出性騷擾、恐嚇告訴。
當時擔任民進黨選舉對策委員會召集人的陳明文,除了請辭民進黨選對會召集人外,也自請移送民進黨廉政委員會調查,同時對於「近距離搭肩講話不過一、兩分鐘,就被告性騷擾」表示無奈。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今晚證實,陳明文被告涉嫌性騷擾、恐嚇案,已於 28 日偵結,承辦檢察官以證據力不足,予不起訴處分,但原告可聲請再議。
對此,張花冠今晚發表聲明,表示「非常遺憾與憤怒」,並對檢察官以所謂的性騷擾必須是「親吻、擁抱、觸摸他人之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的嚴苛認定條件,已違反現今社會對性騷擾的普遍認知。
聲明指出,案發當時,陳明文在違背她本人的意願下,強摟她的肩膀。當時她曾向陳明文清楚表示,此行為讓她非常不舒服,請他立即將手放離。但檢察官卻未顧及她作為受害者的自由意志與感受,令人遺憾。
張花冠強調,性別平等已是普世價值,當台灣逐步邁入兩性平權社會,甚至已出現女總統之時,她作為嘉義縣長,更應積極保護女性權益。因此將於近日具狀聲請再議,以伸張兩性平權的共同正義。
對此,中央社記者撥打陳明文手機,請陳明文回應,但接聽手機的幕僚表示陳明文正在開會。截至發稿為止,尚未取得陳明文回應。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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