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ronews-styles style=”headings-myth” text=”謠言”]
醫師開的藥一定要吃完?
有人說只要症狀緩解就可以停藥,可是也有聽說藥沒吃完會產生抗藥性之後導致更嚴重的疾病,到底醫師開的藥需不需要全部吃完?
[taronews-styles style=”headings-buster” text=”正解”]
常聽人說藥就是毒,吃多了不好,許多人常在症狀緩解後就擅自停藥,其實是否須將醫生開的藥品全部吃完需分為兩部分來討論。
如果是慢性病的患者,醫師開的藥就必須按時服用,不需要考慮何時停藥的問題,但是很重要的一點是病人必須記得按時回診,讓醫師可以依病情控制情況來調整藥物。
不過若是一些偶發性的病症,如感冒、腹瀉、便祕、頭痛頭昏、嘔吐等,食藥署提醒民眾,醫師開給藥物通常都只是緩解不舒服的症狀,民眾可於看診領藥或購買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時,主動詢問醫藥人員,若症狀緩解時能否停藥?不過也有例外性的藥品,那就是「抗生素」。大家都知道抗生素是要殺死細菌的,所以如果很快就停藥的話,有可能在體內細菌還未殺死時讓細菌存活下來,結果反而有可能產生抗藥性。
最後食藥署呼籲,使用藥品時,請務必與醫師或藥師詳細確認藥品的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切勿自行停藥或是增減藥物劑量,以確保自身健康。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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