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檢察官蔡曉崙嫖雛妓 職務法庭開鍘除職務

圖片來源:Pixabay

蔡曉崙被控擔任彰檢檢察官期間與未成年少女性交易且媒介性交易等,遭監察院彈劾,移送司法院審理;司法院職務法庭今天判蔡曉崙免除檢察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職務法庭新聞稿指出,被付懲戒人蔡曉崙擔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期間,於民國 104 年 2 月間與 16 歲以上未滿 18 歲的 A 女從事性交易,並 5 次媒介 A 女與其他男士從事性交易。

此外蔡曉崙於 103 年 4 月至 106 年 1 月間,與 18 歲以上女子性交易約 30 餘次;而在 104 年年初,蔡曉崙身著檢察官背心到警局,為因從事性交易遭警查獲的女子小 V,謊稱她為其表妹,要求警員儘速完成小 V 的警詢筆錄,讓她離開,對警方進行不當關說。

全案經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後,認為蔡曉崙違失情節重大,損害檢察官的職位尊嚴或職務信任,因此提案彈劾,移送職務法庭審理。

職務法庭審理後認為,蔡曉崙的違法失職行為,違反檢察官理倫規範、法官法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有應付懲戒的必要。

職務法庭審酌,蔡曉崙身為檢察官,代表國家行使追訴犯罪職務,乃公平正義的表徵,本當端正言行,但他竟不思自持,為圖私慾與未滿 18 歲的女子性交易並媒介性交易,又多次與已滿 18 歲的女子性交易,妨害社會善良風俗。

職務法庭也認為,蔡曉崙任職期間,利用其檢察官身分不當關說,行為不檢,嚴重傷害檢察官形象,違失情節嚴重,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因此今天判蔡免除檢察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