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2 名前副局長,疑濫用裁量權等重大違失,監察院今天通過彈劾案,市府也發布聲明表示,衛生局依法開罰,沒銷單、沒圖利、沒特權,盼司法單位盡速釐清真相。
衛生局前副局長陳世璋與許景鑫,於 104 年查獲轄內新資生藥局販售過期感冒藥,原應裁罰新台幣 3 萬元卻改以行政指導方式處置,濫用裁量權等重大違失,監察院今天通過彈劾案。
新聞處長張惇涵傍晚也發布聲明表示,衛生局在去年 4 月 17 日依據違反「藥事法」第 21 條第 6 款規定,併依同法 90 條第 2 項陳列販售劣藥者之規定,對新資生藥局處新台幣 3 萬元罰鍰在案,藥局已經完成繳款。衛生局依法開罰,「沒銷單、沒圖利、沒特權、有裁罰」。
張惇涵表示,全案在辦理過程中,行政單位基於行政裁量,衡量公文內容及情節輕重,而提出的各種建議,不等於圖利,衛生局仍依法開罰,沒有放水。
張惇涵指出,衛生局前副局長許景鑫已經在去年 4 月決行裁罰 3 萬元罰鍰公文,並非僅以行政指導結案,案發後也主動調離主管職接受調查,並於今年 7 月退休。至於另一位副局長陳世璋並無決行相關公文,今年 1 月也主動請辭接受調查,以捍衛自身清白。
張惇涵表示,市府將依規定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並全力配合司法單位調查。由於全案尚在司法程序審理中,期盼司法單位審慎調查、勿枉勿縱,也盼望能盡速釐清案情。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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