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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電擊棒軟禁前女友 恐怖情人被逮

圖片來源:123 RF 授權使用

楊姓男子昨天清晨騎機車藉故將前女友從台南載回高雄家中軟禁,以電擊棒、長刀威脅她不能聲張。女方家人報警協尋,警方今天循線逮到楊男,依略誘、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偵辦。

高雄前鎮警分局指出,24 歲的楊姓男子 2、3 年前在網路認識 19 歲的曾姓女大學生,雙方展開交往,今年 4 月曾女提出分手,楊男始終放不下,昨天清晨騎機車到曾女台南住家外等候,趁曾女出門要到早餐店打工,上前佯稱要載她上班,將曾女載回高雄住處。

曾女沿途數度抗拒,從後座拍打楊男,但楊男仍不放人,一路騎到高雄前鎮區住處,並將曾女帶至 2 樓房間,關閉她的手機。

由於當時楊男的祖母有見到曾女進門,楊男擔心曾女求救,於是在房內亮出一把長刀與手電筒型電擊棒,還開啟電擊棒發出電流聲響加以恫嚇,以致曾女不敢聲張。

曾女父母見女兒沒回家也聯絡不上,昨天深夜報警協尋,警方調閱曾女住處附近路口監視器,確認曾女被載往高雄,今天凌晨轉報前鎮警分局,警網隨後循線至楊男前鎮區福民路住處搜尋,在楊男房間的衣櫥裡找到曾女,曾女滿臉驚恐但毫髮無傷。

警方在現場起出長刀一把及手電筒型電擊棒一支,並通知曾女父母將女兒帶回。

曾女向警方表示,她不願被載往高雄,但因楊男一路不停車放人,她到高雄後,楊男又拿出電擊棒放在她腿上恐嚇,令她心生畏懼不敢求救。不過,楊男昨晚有帶她出門吃飯,她也沒遭侵犯。

楊男供稱,他在台南一家餐廳擔任服務人員,雖與曾女分手,但仍會私下聯絡。昨天清晨將曾女載回高雄後,並未傷害或性侵她,直到警方找上門,擔心曾女被人發現才叫她躲進衣櫃。

全案訊後依略誘、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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