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調查及釋憲案 7 月經監察院教文和財經聯席委員會通過後,今天送司獄委員會討論,不過,會中因是否「聯席」審查有所爭議,討論沒有結果,將留待下個月司獄委員會再討論。
由監委仉桂美、包宗和、劉德勳所提的公教年金改革調查報告及聲請釋憲案,7 月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與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審查通過,按程序,仍需經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審查,再送院會通過,正式提出釋憲。
上個月的審查花費逾 3 小時討論,為了領年金監委是否要迴避問題,爭執不下,更罕見在委員會中數度動用表決。與會監委說,今天則是為了是否「聯席」的程序問題,討論超過 3 小時,沒有結果,連釋憲案本身都沒有觸及。
8 月上任的司獄委員會召集人蔡崇義受訪指出,根據監察院辦理調查案件注意事項第 21 條第 4 款指出,委員會審查調查報告或調查委員行使職權,認為有聲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之必要者,其聲請書應先送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審查決議後,提院會討論。因此,今天應由司獄委員會單獨審查。
主查監委之一的仉桂美表示,根據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 8 條指出,各委員會所議事項有與其他委員會有關聯者得開聯席會議。前司獄委員會召集人方萬富 7 月底前已審批今天的司獄委員會為聯席會議,會議紀錄也授權主查委員處理此案,沒有不能聯席的理由。
蔡崇義說,討論沒有誰對誰錯,只是各自的法律解讀不同,「他們認為『得』開聯席會,因此大家都可以參加;我們認為『應』由司獄審查,只有司獄單獨審查」,會議最後沒有結果,將提到下個月的司獄委員會再討論。
不具名監委受訪表示,今天發的開會通知就是聯席會議,且法律位階高於行政事項,過去司獄委員會從來沒有擋過釋憲案,因為主委員會已經通過,送司獄是程序,看格式、要件等是否有違反的地方。
「我們其實不知道年改有沒有違憲」,另一名不具名監委說,看到這麼多老百姓有這麼多疑問、生活受到影響,監察院是接受人民陳情機關,對於有違憲疑慮的案件,由監察院發動提出釋憲,交由司法院做解釋,如果連釋憲都不能提,「民眾會怎麼想?」
有監委認為,此案提到下個月司獄委員會仍是各說各話,恐怕要提到談話會或院會討論才有辦法解決。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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