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抽驗市售零食 21 件,其中 1 件產地在中國的大面筋,違法添加人工甜味劑「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主張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停止販賣。
消基會今天召開「市售零食調查檢測報告」記者會,公布 4 月底在雙北市隨機購買 10 件糖果、5 件梅餅與蜜餞、3 件魚肉煉製品,以及其他類 3 件,共計 21 件零食樣品,進行人工甜味劑及人工著色劑的含量檢測。
消基會公布,結果有 1 件類似台灣零食豆乾的中國製的「大面筋(香辣味調味面制品)」,違法添加人工甜味劑「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因此主張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主管單位確認屬實後,應下令停止販售,並可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罰鍰。
消基會補充,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俗稱甜精,甜度約是蔗糖的 30 至 40 倍,熱量低、對熱穩定,且溶解度高,常用於果汁、蜜餞、八仙果、碳酸飲料等,也常用在控制體重及糖尿病人的特殊營養食品。
目前尚無具體及確定對人體有害的研究報告,只有 1969 年美國學者發表報告指出,懷疑老鼠膀胱癌與大量使用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有關,但至今世界各國還沒有任何有關癌症發生及危害人體的實驗研究報告。
國內依「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法規,規定環己基(代)磺醯胺酸鹽可用於瓜子及蜜餞,用量在 1.0g/kg 以下,碳酸飲料 0.2g/kg 以下,若添加於特殊營養品,則須事先獲得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此外,共有 15 件樣品驗出含有食用人工著色劑,其中 10 件檢出黃色四號、黃色五號與(或)紅色四十號等 3 種人工色素,這 3 種色素對兒童的活動和注意力可能產生不利影響,呼籲家長小心;但是目前國內沒有法規規範,消基會呼籲食藥署修法訂定標準規範。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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