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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太工會盼立法高溫假 勞部:仍需評估

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溫假議題再度浮上檯面,台灣航太修護產業工會今天要求儘速立法高溫假,並將航太修護工人加入高溫勞檢內。勞動部回應,高溫假需審慎評估,近日則會啟動航太相關產業的專案勞檢。

台灣航太修護產業工會上午在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及中華郵政產業工會的友會聲援下,在勞動部前舉著「機坪工人快熱倒,高溫假速立專法」白布條,演出行動劇,向勞動部陳情。

台灣航太修護產業工會顧問周聖凱表示,停機坪多數為水泥地板,在高溫曝曬下,溫度常常比氣象局測量的溫度還要高,他們常看到很多機坪工人因為天氣太過炎熱,沒有足夠的防護措施或法令,導致在上班過程中發生中暑、熱衰竭,甚至昏倒的狀況。

台灣航太修護產業工會理事鄭鴻新指出,最近機坪工人每次上班必須忍受攝氏 40 度至 50 度的高溫工作環境,在戶外水泥地板受到烈日曝曬,在室內沒有空調系統的密閉機艙內值勤 2 至 3 小時,他形容「全身上下的衣物都會是濕的,沒有一處是乾的」。

鄭鴻新說,根據台灣航太修護產業工會實測,這個月機坪平均溫度達 40 度以上,最高甚至達到 53 度,增加人體熱傷害風險。他呼籲,勞動部應儘速依法幫助勞工成立高溫假入法。

除此之外,周聖凱也希望勞動部可以針對航太修護工人進行專案勞檢,且找產工陪同。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金蓉則回應,高溫要不要納入天災假及天災要不要用「假」的方式處理,因涉及層面廣、問題多,仍須審慎評估。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技正劉約瑟則承諾,將會積極跟工會聯絡,並規劃航太修護相關產業的高溫專案勞檢。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雇主對高溫環境工作者需提供遮陽、適當飲水、工時調配等預防熱傷害措施;勞工在工作期間若自覺身體不適,可直接和雇主反應,若雇主拒絕或未依法設立預防措施,勞工可向勞動部申訴,雇主若限期未改善會開罰新台幣 3 萬至 15 萬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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