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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師喊過勞釀罷工 交通部官員加班擬對策

圖片來源:中央社

部分華航及長榮航空機師不滿過勞發生勞資爭議,透過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舉行罷工投票,交通部及民航局官員為因應不可預知的後續,不少人只好超時加班。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旗下有中華航空分會及長榮航空分會,各有 800 多名華航機師及 500 多名長榮機師加入,各自有 10 多項勞資爭議事項,機師工會以爭議調解不成,舉行罷工投票,昨天投票結束,統計投票率逾 8 成,可望取得罷工權,訴求改善過勞、提高休假與福利。

從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 7 月 16 日展開罷工投票,交通部及民航局持續關注事件發展,發現無論華航及長榮在機師飛行派遣上,認為未違法,條件比法規還優渥,至於機師工會要求的待遇福利,則要資方多溝通協商。

近一個月來,交通部及民航局,幾乎天天開會討論因應機師罷工的對策,連休假日都得加班。因公務員每個月加班上限是 20 小時,有交通部及民航局官員透露,加班已超過上限,只希望勞資爭議和平解決。

機師工會在 6 月 27 日記者會時,提出的訴求是「保障飛安改善過勞」,認定制度現況讓機師過勞,影響飛安,華航機師提出飛行時 12 小時以上一律要有 4 名機師執行任務,長榮機師提出多倫多、芝加哥、洛杉磯冬季航班要有 4 名機師,部分東京、香港航班,要讓機師在當地過夜。

民航局比照國際規定訂出機師飛行時數,長程線 3 名機師可飛 16 小時,華航目前飛行間隔 13.5 小時以上就派 4 名機師,長榮航空的芝加哥、多倫多及洛杉磯航線回程已改派 4 名機師。至於長榮航空機師認定部分東京、香港航班過勞而要求過夜,民航局檢視合於法規。

無論是華航分會還是長榮分會機師,提出的勞資爭議事項中,有不少與待遇及休假有關,例如華航機師提出第 13 個月的薪資應全薪計算,不是用底薪,要求一年 30 天的病假要給全薪;長榮機師要求保障年休假 123 天,休假不足者,以一日薪二倍買回。

現況華航全公司 1 至 5 天的病假給全薪,6 至 30 天的病假給半薪,優於勞基法;長榮給機師的全年一般休假是 115 至 117 天,另有特休假,機師第一年就可有 22 天,上限 3 個月,目前未休完的假用一日薪買回,且機師已享有全薪病假 30 天。

華航及長榮資方都認為,機師已享有較高待遇,在爭取福利時,也要體諒公司須考量整體公平性。

華航機師另提出,公司人評會涉及對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會員的處分,需經機師工會代表同意,華航認為這已侵犯公司管理權,無法同意。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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