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林金貴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後被判無期徒刑入監 9 年餘,經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起再審獲准,去年 106 年 4 月獲釋,全案高雄高分院今天宣判無罪。
林金貴聆判後淚眼答謝大家幫忙;檢方則表示待收到判決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高雄鳳山王姓計程車司機 96 年 5 月 9 日晚上遭人槍殺,林金貴隨後被捕依殺人等罪嫌移送法辦,案經最高法院 99 年 9 月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於 103 年成立救援團隊兩次提起再審,去年 106 年 4 月 18 日,經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再審開啟並停止刑罰執行,林金貴關押 9 年餘,於去年 4 月 21 日步出台南監獄、重獲自由。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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