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李婉鈺涉犯妨害公務等罪嫌遭檢方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李婉鈺承認妨害公務罪,當庭向員警道歉,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指出,李婉鈺去年 11 月 28 日晚上 9 時許致電邀約前立委張碩文外出遭拒;李婉鈺酒後於 11 月 29 日凌晨 0 時左右到張碩文的公寓大廈按門鈴找人,多次按張碩文住處門鈴,並用手拍打鐵門。
起訴指出,有住戶不滿李婉鈺滋擾,出面制止,雙方起口角。員警獲報處理,李婉鈺拉扯林姓員警的錄影設備,也侮辱王姓員警是「穿著制服的流氓」,動手打王的臉部,檢察官依強制未遂、妨害公務罪嫌提起公訴。
北院今天開庭,李婉鈺當庭承認妨害公務罪的起訴犯罪事實,並向員警道歉「對不起,不好意思,那天我不該出手」,但李婉鈺並未承認強制未遂罪,表示因為張碩文遲未應門,擔心安危才一直按門鈴。
李婉鈺庭訊後表示,公道自在人心,不想再浪費社會與司法資源,還有很多事情要做,不應該再把時間花在法院裡,希望大家能趕快處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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