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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不利益交易 英群老闆判刑9年

圖片來源:Pixabay

英群企業董事長蘇克剛、副總經理戴信被控涉不利益交易罪,將英群資源挹注給蘇個人的境外公司,致英群損失新台幣 5 億餘元。高院今天依證交法將蘇克剛判 9 年徒刑、戴信 7 年 6 月。

英群企業生產電腦周邊產品,曾公開發行股票。

蘇克剛、戴信一審時獲判無罪。但高院認為,兩人觸犯證券交易法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事證明確,今天撤銷原判決,改判有罪,仍可上訴。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英群企業上市後,為降低生產成本,由蘇克剛個人出資,設立昇榮科技、德麗國際等位於中國大陸的公司為英群加工。

2008 年間,英群企業遭客戶大量抽單,營收大幅縮減,蘇克剛、戴信為減少昇榮公司及德麗公司虧損,未經董事會通過即與昇榮公司、德麗公司重新簽約,於新加工合約中增列補貼閒置產能條款。

判決提到,英群企業於 2009、2010 年度分別補貼昇榮公司及德麗公司新台幣 3 億 7907 萬元及 1 億 4523 萬元,致英群企業資產遭受損失,公司股東遭受重大損害,交易欠缺正當性、合理性。

承審合議庭認為,蘇克剛假藉「戒急用忍」之名,在英群企業 2008 年底財務狀況不佳時,仍將英群企業資源持續灌注昇榮公司、德麗公司,致英群企業淨值成為負數。

合議庭還指出,蘇克剛利用職務之便,與戴信合謀,由英群企業與蘇克剛個人出資設立的昇榮、德麗等境外公司簽訂委外加工合約,從中謀取私利,致英群企業遭受高達 5 億 2430 萬元鉅額損失,迄今仍求償無果。

合議庭衡酌蘇克剛、戴信共同危害英群企業利益及社會金融秩序,各判刑 9 年、7 年 6 月。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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