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擘谷歌(Google)今天遭歐洲聯盟(EU)罰款,金額創歐洲歷來因濫用市場優勢地位遭罰的單一企業之最,超越過去谷歌在另一起個案所締造的紀錄。
以下是歷來歐盟反壟斷罰款最高的前 5 大個案:
一、2018 年谷歌Android行動作業系統案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C)要求谷歌支付 43.4 億歐元的破紀錄罰金,理由是谷歌濫用 Android 行動作業系統優勢地位,以鞏固其搜尋引擎市場聲望。谷歌須在 90 天內停止違法行為,否則會面臨更多處分。
二、2017 年谷歌購物(Google Shopping)線上比價服務案
歐盟對谷歌開出 24 億歐元罰單,因為歐盟發現,這家全球最受歡迎的搜尋引擎在搜尋結果中,非法偏袒自家比價服務谷歌購物。
谷歌提出數項解決方案,包括提議將谷歌購物分拆為獨立事業,但歐盟認為這麼做還不夠。
三、2009 年英特爾公司(Intel)案
歐盟執委會發現,美國半導體大廠英特爾對選擇選用其晶片而捨棄對手超微(AMD)產品的客戶提供回扣後,裁罰英特爾 10.6 億歐元。本案仍在進行漫長的上訴程序。
四、2018 年高通公司(Qualcomm)案
另一家美國晶片製造商高通因為付錢給蘋果公司(Apple Inc.),要求蘋果的智慧型手機 iPhone 和平板電腦 iPad 只能使用高通晶片,結果遭罰 9.97 億歐元。諷刺的是,據傳因這項 2011 年協議而排除在蘋果供應鏈之外的高通競爭對手之一,就是英特爾。
五、2004 年微軟公司(Microsoft)案
在這起歐盟首度對美國科技巨擘開出鉅額罰單的個案中,由比爾‧蓋茲(Bill Gates)創辦的微軟公司因為反市場競爭行為,2004 年 3 月遭歐盟下令繳交 4.97 億歐元罰金。
歐盟還裁定,微軟的旗艦產品視窗(Windows)作業系統須提供未內建播放器軟體 MediaPlayer 的版本。
微軟因未履行同意遵守的妥協協議,2008 年罰金被提高到 8.6 億歐元。
微軟接下來又數度未履行協議,最後被歐盟判罰的總金額約達 20 億歐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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