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改辦今天表示,政務官及縣市鄉鎮長的一次退職金,年改後 18% 優存利率比照公務員逐年調降至 6%,立委則沒有退職金可領,不適用 18%,請勿再以訛傳訛。
網傳政務官任職滿 2 年及民選立委、縣市鄉長滿 2 任(8 年),退職金仍有 18%,「所以,民進黨不敢說:終結 18%。」
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縣(市)及鄉(鎮、市)長退職者,依「台灣省縣市長鄉鎮縣轄市長退職酬勞金給與辦法」領取一次退職酬勞金,僅 84 年 7 月 1 日前的年資可辦理 18% 優存。這次年金改革也比照公教人員進行優存調降措施,超出最低保障金額(新台幣 3 萬 3140 元)部分,優存利率逐年調降至 6% 為止。
政務人員退職所得部分,年改辦表示,日前已多次澄清,政務人員僅 85 年 4 月 30 日以前的年資可辦理優存,這次改革也比照公教人員進行調整,領月退者的 18% 於 2 年半內歸零,領一次退職金者,超過最低保障金額部分,18% 逐年調降至 6% 為止。此外也大幅調降月退所得,以 35 年年資為例,部長及相當等級以上政務人員,從月俸 2 倍的 55%,分 10 年調降至 40%;比照簡任級的政務人員,由月俸 2 倍的 75% 降至 60%。
年改辦說,立法委員是以選舉產生的民意代表,並非政務人員退職制度的適用對象,也沒有其他退職規定,因此立委任滿 8 年,沒有退職金可領,也不適用 18%,請勿再以訛傳訛。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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