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今天發布 5 月全體受僱員工平均月薪為新台幣 4 萬 874 元,年增 2.48%,已連續半年增幅逾 2%,且單月與前 5 月年增幅均創近 18 年新高;主計總處研判廠商調薪已轉趨積極。
主計總處薪資調查範圍是指廠商支付給員工的工作報酬,其中經常性薪資包含本薪、按月津貼等,也就是一般慣稱的月薪,非經常性薪資則包含年終獎金、績效獎金、紅利、加班費等;經常性薪資與非經常性薪資合計,便為總薪資。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認為,月薪增幅連續半年超過2%,已經不是短期現象,可以推測是因為景氣復甦,廠商獲利增加,調薪才跟著轉趨積極。
除了月薪持續維持 2% 以上的增速,且單月與1至5月月薪年增率雙雙創下近 18 年同期新高;潘寧馨另外指出 2 個因素,可支撐廠商調薪轉趨積極的論述。
以加班費來看,2017 年 1 至 5 月加班費在勞基法新制、提高加班費單價的政策效應之下,加班費平均達 1701 元、創下歷年新高,然而今年 1 至 5 月,勞基法再修正之後,已無加班費單價提高的政策因素,加班費平均仍衝上 1777 元、再創歷年新高。
潘寧馨指出,今年 1 至 5 月加班工時與去年同期相比持平,加班費卻續創新高,顯見加班費單價提升,研判是因為加班費以經常性薪資作為基準,當廠商調薪,基準變高、加班費自然也會跟著增加。
潘寧馨再以實質薪資的變化來佐證,儘管外界常詬病台灣薪資調漲趕不上物價上漲的速度,導致實質薪資停滯不前,今年1至5月的實質經常性薪資 3 萬 8138 元,依舊不及 2001 年 3 萬 8179 元的水準,但今年 1 至 5 月的實質經常性薪資已來到近11年最高,實質總薪資則創下歷年新高,顯見國內的薪資水準正在成長。
至於為何實質總薪資的表現優於實質經常性薪資,潘寧馨說明,廠商調薪雖然轉趨積極,但調薪模式也在改變,現階段廠商傾向以個人績效、公司獲利作為調薪標準,以發放獎金、紅利的模式進行,便會導致非經常性薪資成長幅度比經常性薪資更大的結果。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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