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今年 2 月施行,勞保局提醒雇主聘僱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勞退新制,雇主應依法按月提繳退休金,預估台灣有近 2000 名外國專業人才將可受惠。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說明,會中勞工保險局指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今年 2 月施行,只要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且取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專業人才,就適用勞退新制。
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長李靜韻說,聘僱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專業人才的雇主,應依法替勞工按月提繳每月工資 6% 的退休金,儲存到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中。
如果是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實施前,受聘且擁有永居權的外國專業人才,除了可以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外,也可選擇適用勞退新制,但需在 8 月 7 日前向雇主提出,否則將都轉為勞退新制,預計有近 2000 名受到影響。
李靜韻表示,如果外國專業人才選擇勞退新制,雇主應該在 8 月 22 日前,向勞保局申報,並回溯到 2 月 8 日起提繳勞工退休金,若沒有依法提繳,可依法處 2 萬元到 10 萬元罰鍰。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