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今天否決引發高度爭議的歐洲聯盟著作權法草案。立法目的為確保任何原創作者在數位時代獲得公平報酬,但美國科技業巨擘和網路自由倡議人士強力反對這份草案。
這份著作權法草案保障音樂、影視甚至新聞作品的原創作者,也令英國經典搖滾樂團披頭四(Beatles)成員之一保羅麥卡尼(Paul McCartney)槓上網路業巨擘和維基百科(Wikipedia)的創辦者。
部分網路自由的倡議人士則警告,立法通過恐終結網路爆紅事物(meme)或網路幽默。
代表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和其他美國大型科技企業的遊說團體 EDiMA 理事長拉姆里(Siada El Ramly)表示:「今天表決結果代表民主的勝利。」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議員今天在法國東部的史特拉斯堡開會,以 318 票反對 278 票贊成 31 票棄權否決法案。接下來歐洲議會議員將開始和歐洲聯盟(EU)各成員國協商,以提出最終版本法案。
歐洲議會議員預料 9 月將重拾相關法案討論。歐盟輪值主席國奧地利希望今年底前能完成立法。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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