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密西根大學有關禁止校園騷擾與霸凌的政策,受到一個言論自由團體向法院提出異議之後,司法部今天表示,該校政策違反憲法,不得執行。
司法部主張,密西根大學政策因未界定什麼範圍內的言詞與行為該禁止,而侵犯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權利。
此外,該校設來處理校園偏見指控、由行政管理人員與執法官員組成的專案小組,合法性也受到司法部質疑。
司法部律師團表示:「這所大學非但沒有保護言論自由,還對憲法保護的言論強加武斷的審查與懲罰制度。」
密西根大學回應,司法部誤解了學校政策,曲解了「偏見反應小組」職責。
美國總統川普上任以來,密西根大學這個案子是司法部第 4 度插手有關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法院爭議。
司法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一再抨擊若干大學,聲稱這些大學限制言論自由,並使學生在校園內無法聽見非主流或少數意見。
密西根大學受到爭議的反霸凌政策刊登在該校「學生權利與義務聲明」。
司法部律師團表示,這些政策之下,只要聽者感覺受傷或困擾,學生就會因此言論而不公平地受到懲罰,如此一來禁止了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廣泛言論。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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