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今天宣告,1992 年一項禁止全美多數地區簽賭運動賽事的法律違憲。這為美國各州開放運動簽賭打開大門,但恐難平息賭博有害賽事風氣的質疑。
隨著職業賽事在全球蓬勃發展,合法運動簽賭日漸盛行,特別是歐洲。但在職業棒球曾經歷放水醜聞的美國,除了內華達等 4 州,其他各州受制於 1992 年「職業暨業餘運動保護法」(PASPA),一直無法讓運動簽賭合法化。
華爾街日報報導,這項聯邦法律規定,各州不得「贊助、經營、宣傳、推廣、授權或核准」運動簽賭。內華達州因開放簽賭多年而未受限,德拉瓦、蒙大拿和俄勒岡州則獲准發行運動彩券;其他各州當時有一年時間可加入,但都沒有及時行動。
新澤西州 6 年來爭取運動簽賭合法化,主張上述法律侵害州權,聯邦最高法院今天作出有利於新澤西的判決。
聯邦最高法院指出,「職業暨業餘運動保護法」踰越國會職權。國會可直接規範運動簽賭,但無法指示各州要如何規範公民。
報導指出,這項判決可能使運動簽賭市場大為改觀,影響遍及全美職業運動聯盟和大學體育賽事、賭場、對美國市場躍躍欲試的歐洲博弈業者。
分析師曾預測,美國運動簽賭市場若擴大且合法化,年產值可能達 70 億美元(約新台幣 2095 億元)以上。
美國職籃 NBA 曾表態,只要管理得當,支持運動簽賭合法化。但其他職業聯盟與全美大學體育聯盟(NCAA)都表達憂心,認為由各州主辦的博弈恐破壞運動賽事風氣。為阻撓推動簽賭合法化的計畫,他們先前控告新澤西州,並在下級法院勝訴。
紐約時報報導,美國博彩協會(AGA)在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後歡欣鼓舞,其他各方態度則審慎許多。
美國職棒大聯盟球員工會(MLBPA)常務理事克拉克(Tony Clark)在聲明中說,最高法院判決影響深遠,在各州推動合法化之際,從智慧財產權到球員安全,運動簽賭的諸多現實問題必須及時解決,以免危及棒球運動的誠信。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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