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五一勞動節,基進黨市議員參選人召開記者會,認為台北市、新北市政府應該善用政府採購的機會,以自治條例方式,要求各機關辦理各項採購,過程須要有助於改善勞動環境的採購內容,藉此向社會和廠商宣示市政府改善勞動環境的意志。
基進黨提名的市議員參選人的王映心(台北市第一選區士林北投),蕭筱臻(台北市第二選區內湖南港),以及張舒婷(新北市第二選區新莊林口五股泰山)在新北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希望台北市、新北市政府藉由採購內容,向社會和廠商展現市政府改善勞動環境的努力。
具體方式包括限制派遣勞工的濫用現象、勞務採購必須優於市場行情、建立勞動環境優良廠商名單,及不向勞動環境不佳的廠商採購等。
張舒婷表示,有尊嚴的勞動環境,包括平等、人性、安全、尊嚴等面向的要求。勞動者的權利受到保障、獲取足夠收入同時又得到充分的社會保障。他說政府採購法原本和勞權並無關連,但是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藉著行政指導的方式,公布各種符合政府採購法的契約範本,其中並加入一些政府期待政府採購所能達到的附加價值,譬如不得歧視婦女或弱勢團體等內容,要求政府機關採用,進一步介入各政府機關的採購實質內容。而各機關為了確保機關辦理採購符合採購法的規定,也多樂於採用。
張舒婷也認為,雙北市政府也可以比照公程會的作法,要求轄下各機關的採購,內容必須重視勞權保障。 王映心也分析,勞權議題很重視的勞動派遣問題,目前公程會的契約範本中,已要求廠商(即派遣勞工的雇主)必須符合勞動法令;廠商報價、投標時,要預列勞工的薪資條件(除薪水外,包含勞健保、退休金、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等依法應繳付、提撥之費用),得標廠商必須於每期請款時,提出上列費用已撥付或繳納之證明,才可驗收合格請款。
台北市南港內湖區參選人蕭筱臻則認為,派遣人力的存在有其必要性,但應僅限於短期、非經常性的人力需求。否則政府應該以充實員額,或至少以約聘方式取得。目前政府對派遣勞動的濫用,形成政府帶頭壓抑勞動市場工資的現象。
他建議,市政府應規定不得運用工作期超過 4 個月的人力派遣,若真有必要超過,應報上級機關准許,若需超過 6 個月時,應由市長批准,且最長契約期間 1 年,機關不得以換約、另行採購方式,接續以派遣方式取得人力資源。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專門委員王憶芬回應基進黨,新北市已於 2015 年度起加強勞檢及繼續辦理教育訓練。雖然沒有正面對於基進黨的訴求給予回應,基進黨的三位參選人認為,若市政府能藉此展現提升勞動環境的意志,且貫徹執行,自然能匡正國內勞動市場的弊端,扭轉勞權不彰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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