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依貿易擴張法調高鋼鐵產品輸美關稅,為向美爭取納入豁免關稅籌碼,及保障台灣業者權益,財政部今天宣布,對中國產製銷台 5 項鋼鐵產品展開反補貼及反傾銷調查。
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表示,美國依貿易擴張法,調高鋼鐵產品輸美關稅稅率 25%,台灣未在首波豁免國家名單;歐盟也對 26 項鋼鐵產品展開防衛措施調查。為避免中國將其鋼鐵製品傾銷輸入台灣,藉以去化產能,並損及台灣業者利益,且為爭取台灣輸美鋼鐵產品獲得關稅豁免,經濟部與相關部會開會後,認為對中國鋼鐵產品確有發動傾銷或補貼調查的必要。
謝鈴媛進一步指出,根據財政部關稅稅率審議小組 11 日審議會議結論,中國銷台 5 項鋼鐵製品已達補貼、傾銷及損害台灣產業的合理懷疑,符合展開調查要件,決議進行調查。
謝鈴媛解釋,所謂反補貼,指的是國家對企業進行很多形式的財務補助,例如提供優惠貸款,中國對於出口賺取外匯多的大企業,給予更優惠的貸款利率;國家開發銀行也透過「以債換股」方式扶植鋼鐵公司,此外,包含免除營業稅、免費取得土地使用權等,都讓中國的鋼鐵業者得以用低於其他國家的成本,生產鋼鐵產品。
謝鈴媛強調,台灣無意捲入美中貿易戰,但為向美國爭取豁免鋼鐵製品關稅,向美方提出中國製品不會從台灣轉進美國的保證;以及避免中國低價出口鋼鐵製品至台灣,損害台灣廠商權益,因此決議展開雙反調查。
謝鈴媛指出,財政部已移請經濟部就中國產製 5 項鋼鐵製品對台灣產業造成損害進行調查。反補貼與反傾銷要成立,必須符合 3 要件,首先是確定中國對相關產品確有補貼或傾銷事實,其次是確實對本國業者造成損害,最後是補貼與傾銷及損害間存有因果關係。
依法,經濟部應於接獲通知隔日起 40 日內,將初步調查結果通知財政部,若經認定有損害台灣產業者,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隔日起 70 日內,作成有無補貼或傾銷的初步認定,屆時,並將決定是否臨時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
財政部補充說明,5 項鋼鐵產品中,特定鍍鋅及鋅合金扁軋鋼品、碳鋼鋼板、不銹鋼冷軋鋼品目前已課徵反傾銷稅,因此僅進行反補貼調查。如利害關係人欲就涉案貨物範圍或公告內容表示意見或提供資料,請於公告日起 20 日內將書面資料正本送達關務署。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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