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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電價明起適用 影響 191 萬戶住家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版電價將在 4 月 1 日起適用,住宅用電 500 度以下、小商家 1500 度以下不調整;住宅及小商家平均漲幅 1.95%,191 萬戶住宅將受影響,月用千度電,增加電費平均為 93 元。

基於照顧民生、穩定物價及節約能源 3 大原則,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拍板, 4 月 1 日起調漲平均電價 3%,住宅用戶 500 度以下、小商家 1500 度以下電價不調漲;平均電價由每度新台幣 2.5488 元漲為 2.6253 元。

根據台電估算,1055 萬戶住宅與 74 萬戶小商家,高達 8 成用戶不受電價調整影響;191 萬戶住宅及 17 萬戶小商家可能受到調漲影響;平均住宅及小商家整體平均漲幅為 1.95%,工商業用戶等大型用戶漲幅約為 3.46%。

根據新版電價級距表,住宅用電非夏月部份 501 度至 700 度,每度調漲 0.15 元,701 度至 1000 度,每度調漲 0.18 元,1001 度以上,每度則調漲 0.2 元;由於電價採累進費率計算,如果當月用電超過 500 度,500 度以下用電仍然不受影響。

以每年夏月 4 個月、非夏月 8 個月試算,如果每月使用 1000 度電,原電費為 3422 元,新版電費將增加 93 元,漲幅為 2.71 %;每月用電 2000 度,新版電費將增加 320 元,漲幅為 3.68%,每月支出將為 9005 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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