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食安處今天宣布,查獲位於大里區的一家食品公司,涉嫌竄改香菇、蝦米等南北雜貨原產地,除要求業者立即下架回收,將依違反食安法開罰,並移請檢調偵辦。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指出,27 日會同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前往大里區一家食品公司倉庫稽查,查獲「蝦米」、「日本太白粉」、「香菇小朵」、「香菇絲」、「北菇」等 5 項產品涉嫌竄改原產地(國)。
食安處隨即責令業者立即下架並回收疑違規食品,食安處指出,業者已通知下游盡速退回,經初步統計,已售出 151.12 公斤中,已退回 30.9 公斤,另有下游尚未使用的 27 公斤將於今天傍晚回收。
食安處舉例指出,業者將販售的蝦米從中國改為越南,香菇小朵、香菇絲及北菇從越南改為中國,日本太白粉則從荷蘭改丹麥,竄改原產地後再販賣給下游業者。
食安處表示,稽查時現場封存涉嫌產品 92 公斤,另查出已售出 151.12 公斤;對於市面上還未使用的涉嫌產品,已命令業者立即回收。
食安處指出,這5項食品未經再製等加工程序,業者即自行變更原產地,依違反食安法規定,可開罰新台幣4 萬元到 400 萬元,並構成刑法第 255 條第 1 項的虛偽標記罪,最高可處有期徒刑 1 年,全案已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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