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前法官江國華父子等人涉嫌載北韓無煙煤到越南販售案件,檢方考量已密集訊問證人、扣得的行動裝置進行鑑識還原,在押被告江衡已無羈押原因,昨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
台北地檢署強調,本案仍有資料須比對及勾稽,案件仍持續積極偵辦中。
檢調調查,江男涉嫌於去年 8、9 月間,透過中國人士租用貨輪前往北韓某港口載送無煙煤,並以關閉衛星定位、購買不實產地證明及偽造航行日誌等方式,將這些無煙煤運抵越南某港口外海卸貨,並售予他人,因而違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的決議,涉嫌違反偽造文書、違反資恐防制法。
北檢 1 月 28 日指揮調查局調查官到江衡等人住處等 7 個處所搜索,並同步拘提、傳喚 8 名被告與證人。
檢察官訊後認為江衡涉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1 月 29 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北院 30 日凌晨裁定江衡羈押禁見。江國華則被檢方諭令以 100 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由於江衡的羈押期將屆滿,北檢今天表示,考量已密集訊問證人,所扣得的行動裝置已進行鑑識還原,認為江衡已無羈押原因,昨天向法院聲請撤銷羈押。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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