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招募實習空服員,外界質疑實習空服員將適用勞基法責任制條款,勞動部今天說,實習不是純然僱用,不允許實習計畫的人員適用責任制。
中華航空昨天表示,將與 4 所學校產學合作,首次招募 24 名實習空服在華航短程區域航線服務,此公告遭質疑是「假實習真僱用」,引起外界爭議。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今天表示,是否為實習應從學校和企業間是否有認定的產學合作關係及學生能否達到做中學、學中做目的等前提來界定,實習計畫分為許多態樣,有的是純粹實習、有的是在學程設計中包含實作部分。
黃維琛表示,以勞動基準法來說,有一部分實習態樣可以用技術生章節規範,技術生章節規範要求工作時間必須遵守一定規定,不能讓勞工超時工作或過勞,針對職災或保險也有規範。
空服員適用勞基法 84 條之 1(俗稱責任制)條款,外界質疑實習空服員也同樣適用責任制,黃維琛說,責任制前提是必須在勞資關係之下,實習不是純然僱用,因此不允許實習計畫的人員適用責任制。
黃維琛指出,根據目前瞭解,教育部已有計畫比照高中建教生模式來訂專法處理,如果有這樣一個專法來整體規劃學習過程中的實習是比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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