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投下關鍵票讓深澳電廠通過環差審查,外界質疑是受到壓力。詹順貴今天澄清,沒有人施壓或是遊說他,投下修正通過完全是在法律框架內依法行事。
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 14 日在環保署環評大會審查,在環評委員針對「審核修正通過」及「應就變更內容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投票平手下,詹順貴投下修正通過一票,讓全案通過環評,不少人批評他從環保鬥士變成環境殺手,也推測詹順貴是受到壓力因此讓深澳燃煤電廠通過審查。
詹順貴今天接受廣播節目「蔻蔻早餐」專訪,主持人周玉蔻詢問詹順貴「是否有人事前提示、事前暗中指示你要想辦法讓這個案子通過」,詹順貴說,大家都知道他與賴清德因南鐵東移案件不合,但賴清德非常尊重環保署,也全力支持空污防制行動方案,沒有任何人暗示或指示他。
詹順貴表示,他投票時就知道會有非常嚴重的後座力,在當時僅有修正通過及重做環評兩個選項時,「我到底能投哪一個」,他必須謹守對於環評法的了解,投了就該勇於承擔。
深澳燃煤電廠案凸顯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沒有老舊環評案的退場機制,詹順貴昨天指出,可能在環評法修法之後為自己的官職畫下句點。他今天表示,昨天立法院院會質詢時,李應元跟賴清德已同意 6 個月內要將環評法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他進入體制就是希望環評法可以照他規劃的理想修正通過,如果最後立法案黨團接受了、通過了,他的理念就已經落實。
不過,詹順貴指出,若環評法無法照自己理想修法,那他也應該為了自己理念無法落實而離開,「那應該是一個理想的 Ti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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