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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澳電廠曝法律漏洞 環署:盡快端新草案

圖片來源:中央社

深澳燃煤電廠曝露環評法沒有老舊環評案退場機制,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今天指出,環評法大修茲事體大,會再彙整各方意見、將爭議及疏漏降到最小,盡快端出新草案。

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日前在環評委員針對「審核修正通過」及「應就變更內容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投票平手下,詹順貴投下修正通過一票,讓全案通過環評,曝露現行環評法沒有老舊環評案的退場機制。

投下關鍵票的詹順貴不斷強調,他是在確認此案並不符合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 38 條第 1 項各款所列變更部分應重辦環評的條件,因而做出支持審核修正通過的判斷,他也在立法院向大眾喊話,盼公民團體能將憤怒化為力量、支持環評法修法來修補法律漏洞。

民進黨立委陳曼麗今天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對此質詢詹順貴,環境影響評估法的修法時程、是否可能在第五會期列為優先法案?

詹順貴答詢,環評法大修茲事體大,環保署去年 9 月已經預告修正草案,預告後也召開公聽會、持續收集、聆聽各界意見,環評法修法,不只經濟部跟產業界有一些意見,也有民間團體認為修法力道不足。

詹順貴指出,16 日時已經與環保署內的法規會開會、27 日也將再度召開會議彙整各界意見,雖然修法不可能讓各方滿意,但希望能將爭議及疏漏降到最小再端出新草案,「會盡快處理」。

環保署去年 9 月預告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草案,以修正條文第 24 條、第 30 條新增主管機關必要時得變更或廢止原審查結論處理,並在修正條文第 31 條新增針對開發行為於審查結論逾一定期間未開發時,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失效之要件,盼解決此類環評制度限制造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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