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公布,1 月全體受僱員工總薪資平均為新台幣 6 萬 35 元,月增 22.31%,年減 35.55%。1 月經常性薪資平均 4 萬 787 元,扣除物價因素的實質經常性薪資為 3 萬 8344 元,創 96 年來新高。
主計總處公布最新薪資與生產力統計,1 月含本國籍、外國籍的全時及部分工時受僱員工總薪資平均為 6 萬 35 元,受部分廠商發放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影響,較 106 年 12 月增 22.31%,如果跟去年同月比較則減 35.55%。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解釋,1 月含經常性與非經常性的總薪資年減 35.55%,主要是 106 年 1 月底正好農曆春節,去年廠商年終獎金較集中於 1 月發放。
潘寧馨說,1 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 4 萬 787 元,較 106 年 12 月增 0.57%,較去年同月增 2.79%,是 99 年以來同月最高增幅;若從逐一的月份來看,也是 99 年 2 月以來最高增幅。
潘寧馨指出,如果扣除同期間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 0.89%,1 月實質經常性薪資平均為 3 萬 8344 元,年增 1.88%,算是不錯的數字,為 96 年以來最高,上次高點為 96 年的 3 萬 8772 元,整體薪資穩定成長。
另外,主計總處資料顯示,1 月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總薪資平均為 6 萬 3442 元;部分工時員工因工時較短,總薪資平均為 2 萬 135 元。
對於發布時間的更新,潘寧馨說明,原本薪資及生產力統計是與失業率一同公布。為爭取時效性,在蒐集逾 8 成廠商調查結果就可對外公布,3 月起調整提前至每月中上旬公布初步統計結果,且併同下月統計結果進行微調,之後每月的 22 日僅公布人力資源統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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