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核能發電廠 2 號機再轉程序只剩立法院這一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今天表示,除核二 2 號機,核一 1 號機與 2 號機面臨沒燃料、將除役等情形,申請再轉可能性不高。
台電 2 月 5 日向原能會提出核二 2 號機起動申請,核二廠 2 號機 98.5 萬瓩如果加入供電,有望增加 3% 備轉容量率。原能會收到申請後,找內部人員及外部專家組審查團隊審查一個月,總計召開 3 次審查會議,確認有無程序、設備等需改進注意的地方,並到核電廠了解狀況,5 日確認 2 號機符合再轉要求,等原能會 15 日到立法院完成專案報告程序後,台電就能開始再轉。
核三 1 號機、2 號機及核二廠 1 號機目前已在運轉中,剩核一 1 號機、2 號機處於停機狀態,原能會核能管制處副處長李綺思告訴中央社記者,以現有狀況看,核一 2 號機已沒有可燒的燃料與貯存的地方,不可能申請再轉;1 號機雖符合申請再轉條件,但今年 12 月 5 日執照就到期,準備進入除役程序,再轉效益不高。
李綺思表示,核二 2 號機再轉案近期將到立法院專案報告,原能會除準備完整審查報告,原能會主任委員謝曉星也會報告,讓立法委員們能快速了解再轉案審查過程及內容。
原能會綜整員工及專家學者各項審查與視察結果,確認核二廠 2 號機現場狀態,包括核儀電設備、機械管路、核燃料、重要安全設備測試(偵測)試驗及現場設備配置、地震監測、起動規劃及品保作業與人員訓練、廠務管理及廠內輸配電鐵塔塔基、廠房輻射偵測作業、工作人員輻安管制作業等都符合再起動運轉要求。
另外,人員污染防範管制作業、輻射偵測儀器品質、監測區環境輻射監測、廢氣及廢水排放管制、機組大修輻安管制作業及廠外的環境輻射監測、廢棄物營運三級品保作業及廢料處理系統等,都符合再起動運轉要求。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