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學到一句很有意思的英文,短短的一個句子裡面就涵蓋許多令人感動的想法。這裡賣個關子先不要說它的出處,原文的翻譯大概是如此:
「在適當的時間,以正確的方式來做對的事;把事情做到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還要好;改正消除錯誤;了解一個問題的正反面;要以禮而待;要成為榜樣;因為熱愛工作而工作;要能夠預先考慮到可能的需要;要開發資源;不會屈服於任何障礙;要掌握情況;依據道理和情理來採取行動,而不只是信奉規則;沒有達到十全十美之前不該滿足。」
習慣英文的人請看原文,它的涵意會比本人翻譯的好得多:
“To do the right thing, at the right time, in the right way; to do some things better than they were ever done before; to eliminate errors; to know both sides of the question; to be courteous; to be an example; to work for the love of work; to anticipate requirements; to develop resources; to recognize no impediments; to master circumstances; to act from reason rather than rule; to be satisfied with nothing short of perfection.”
當我從一塊銅制的匾額上唸到這一段話時,第一個浮上腦海的念頭是,最愛講「依法行政」的馬英九應該把這句話背下來,好好的讀通它的意思。反正驅長最愛現他的英文,多懂一句很不錯的金句,以後還可以在國際記者會上秀一下,也許那些外國的記者們搞不好還會對他印象好一些。
有趣的是,這個句子並非出自什麼偉大的政治家,而是一個美國很有名的百貨公司的經營原則。這個公司 Marshall Field & Company 已經在幾年前走入歷史了,但它在芝加哥的歷史中以及百貨業的先鋒地位絕對是獨一無二的。我無意在此替這個公司吹噓,但它本公司的建築物之美值得拜訪,而且第一任總裁 Marshall Field 以及續任的 John G. Shedd 也都主動回饋給芝加哥市,巨資為了市民蓋了自然歷史博物館(Field Museum)還有水族館(Shedd Aquarium)。
這個經營模式確實很有道理,但特別引起我注意的就是最後倒數第二段的「依據道理和情理來採取行動,而不只是信奉規則」。這種具有常識的想法,正是目前台灣社會中最缺乏的,尤其是那個「最該被淹水的總統府」。
在過去我們已經聽過多少次這個陳腔濫調的「依法行政」了?如果仔細去找,幾乎每一起跟馬英九有關的新聞都可以看到驅長自己出馬,或者是他的發言人王郁琦,要不就是跟驅長配得剛剛好的另一個哼哈二將劉兆玄,一定會在沒話可答的時候說出「我們一切依法行政」的這句無血無淚的話。
法律是做什麼用的?在我的理解當中,法律經常只能懲罰犯罪的行為,但無法真正糾正錯誤;而且有太多的時候受害者並不能得到應有的公平正義。然而如果法律不會試圖保護公民或者受害者的權益時,那這樣的法還有存在的價值嗎?
幾個月前我曾經撰文寫過有關喬治.華盛頓的一句睿智名言:
適當執行的司法是一個好政府最穩固的支柱。
The Du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is the Firmest Pillar of Good Government.
這一句華盛頓在 200 年多前就寫下來給當時美國的司法部長的話,最令人感動的就是「適當的」這個關鍵字。因為法律和司法的大權一旦握在當權者的手裡時,「司法」是很容易可以變成執政者的工具,但是一個「適當的、正當的」司法才有可能為社會帶來真正的安定進步的力量。如果我只能對華盛頓下一句評語的話,我一定會說他是一位極具基本常識的聰明的總統。
Marshall Field 是 1834 年出生的,華盛頓是 1731 年出生的。這兩位相隔 100 年的歷史人物都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明白了道理和常情的重要性。馬英九呢?他出生於 1950 年,但是他不僅缺乏常識,而且他唯一會作的就是以「依法行政」的口號來呼攏甚至壓迫人民罷了。
原文發表時間 200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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