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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促能源轉型 經部:政策與訴求一致

圖片來源:Pixabay(Http://Pixabay.Com/)

311 廢核大遊行今天下午將在凱道登場,環團上午提出相關訴求,經濟部表示,政府正在推動的能源轉型政策與民間訴求一致,期待民眾共同參與具體行動方案的規劃與推動工作。

福島核災屆滿 7 週年,環保團體今年也走上街頭,提出「核廢處置」、「能源轉型」及「核電廢止與除役」等訴求,要求政府立即提出核廢三法的立法具體時程與蘭嶼核廢料遷出機制、提升能源效率與電力管理、核一及核二提前除役、儘速廢止核四等訴求。

針對能源轉型部分,經濟部能源局今天發布新聞稿回應,除去年 1 月通過電業法修法,為能源轉型的法治基礎外,去年 4 月完成能源發展綱領修正,為各單位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的綱要指導方針,並積極推動節能、創能、儲能與智慧系統整合等工作,與民間團體表達翻轉能源未來的訴求一致。

節能部分,除持續推動新節電運動方案外,並啟動縣市共推住商節電,強化服務業節電措施;創能部分以 2025 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達 20% 為目標,推動太陽光電 2 年推動計畫與風力發電 4 年推動計畫,以及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行動方案。

此外,能源局表示,去年 6 月 28 日已啟動能源轉型白皮書的預備會議、共同協作及公民對話 3 階段研擬程序,目前已完成第一階段預備會議及第二階段專家共同協作,今年 3 月中旬啟動第三階段公民對話程序。

至於現有核電廠除役與廢止問題,經濟部表示,核一及核二廠目前都是朝如期除役方向進行,台電表示會按照電業法規定非核家園目標執行;核四部分已開始規劃轉型綜合電力園區。蘭嶼核廢料遷出及後續核廢料處理,行政院已成立專案小組,集結專業人士與學者參與,尋求符合社會共識的處理方式。

攸關核廢料管理的核廢三法包括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法草案、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以及將由現行放射性物料管理法修正的放射性物料管制法。

其中,由經濟部主管的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設置條例草案,2016 年底已由行政院送至立法院,目前正在等待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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