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提出 31 條惠台措施吸引台灣藝文界,文化部長鄭麗君今天表示,文化產業的重點還是在中國的審批制度,呼籲中國降低審批制度的力道,才有利於文化產業的合作跟交流。
鄭麗君上午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會後受訪時表示,目前國台辦公布的惠台政策有關文化產業的部分,其實只有項目,沒有具體的作法,有些項目跟現行措施也沒有很大的差異,所以還不明朗,需要進一步觀察。
鄭麗君指出,重點還是在中國的審批制度,其實中國去年公布相關電影產業法、電視劇繁榮等措施,包括對題材內容到個人表意自由,都加深審批力道。
鄭麗君說,文化產業及文化交流是維繫在表意自由的原則之上,才有真實的文化交流,所以最重要的,還是呼籲中國降低審批制度的力道,才有利於文化產業的合作跟交流。
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在 2 月 28 日主動宣布 31 條惠台措施,企圖藉此吸引台灣企業、社團、藝文業等領域人士前往中國發展。
行政院針對 31 條惠台措施成立小組,由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召集相關部會,針對可能產生的影響,提出因應措施。行政院長賴清德 6 日表示,下週提出因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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