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台灣年輕人的不安與被剝奪感、所謂的世代掠奪,大半的原因應該是高房價吧?
1980 年,我們一家從台中遷居台北,我父親用新台幣 230 萬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的「名人巷」(217 巷)買了一間 54 坪的公寓,當時差不多是市區裡最貴、最頂級的公寓住宅了。
38 年後,台北市一間同樣區域、同樣坪數與等級的公寓,大概要 5000 萬台幣吧?房價漲了 20 倍,薪水卻沒有漲 20 倍。而相對的,食物、汽車、與其他的民生必需品也沒有漲 20 倍。
而除了一些只想吵架、不想解決問題的人之外,大部分台灣人都看得出,都更是解決台灣高房價、低居住品質的最好方法。但是歷屆政府這些年來都只想用獎勵「利誘」的方法解決問題,價碼越喊越高,結果民眾的期望也越來越高,都更不同意戶的立場也越來越堅定。
直到最近幾場地震下來,大家才突然驚覺,這不單單是錢跟居住品質的問題,也是身家性命的問題。
我認為政府應該以下列方式推動「地震型都更」:
- 對 40 年以上老舊公寓徵收「地震防災稅」,或是大幅提高這些老舊公寓的房屋稅,然後用多出來的這些稅收成立「地震倒塌公寓救援基金」。以後如果有公寓被地震震垮了,就用這些錢來賑災。
- 如果一棟 40 年以上公寓,能由結構技師檢查簽證,保證能承受震度 7 級以下震度的地震,那就不用繳交上述的「地震防災稅」。這種簽證每兩年需要由結構技師重新簽一次。
- 如果一個公寓住戶已經參加都更,而且是同意戶,那就不用繳交前述的「地震防災稅」。
- 政府應該在各地用公有地興建高品質的「都更中繼宅」,補助都更戶選擇居住 18 個月。就像住醫院一樣,普通房免費、高級房跟總統套房部分自費。但是如果住超過 18 個月,那就全部自費,而且租金可以收貴一點,這樣才能刺激都更戶儘快完成都更。
我認為這個方向是可行的,因為在這樣的政策下,老舊公寓的住戶為了避免繳交高額的「地震防災稅」,一定會大量參與都更。而結構良好堅固的房子,也不受影響,不需要繳交「地震防災稅」。
過年期間,我跟幾位好友提這件事。他們也認這些政策是可行的,但還是澆了我一盆冷水,他們說:
台灣大部分的人只想吵架,不想解決問題;台灣的媒體只想製造衝突、報導衝突;而台灣的政治人物只想炒短線,不斷利誘討好選民。
如果真的如此的話,那我們就只好聽天由命,等上帝用一次大型地震來完成祂自己的「地震型都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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