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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

12港人案宣判 獲刑7個月至3年不等

中國深圳市鹽田區法院今天就 12 港人偷渡案宣判,分別被判入獄7個月至3 年不等,但不包括兩名未成年者。 10 人中,鄧棨然和喬映瑜組織偷越邊境罪成,前者被判入獄3年及罰金人民幣2萬元,後者被判入獄2年及罰金1.5萬元。其餘8人偷越邊境罪成,同時被判入獄7個月,包括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

深圳被扣港人家書報平安 親人指內容違背意願

港媒報導,因偷渡而被中國當局扣押的 12 名港人,有人近日寫信回家報平安,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但他的家人認為「內容違背其意願」。李宇軒家人近日向媒體證實,他們收到李宇軒的親筆信,內容說他已看清形勢,「繼續搞下去(參與反送中運動)是沒有前途的」,自己就是例子。

12港人涉越境被捕 港媒:開船者刑期2至7年

因涉非法越境而被中國海警逮捕的 12 名香港「反送中」運動示威者仍在扣押中,港媒報導,其中一人名叫鄧棨然,負責開船,可能因此觸犯組織他人偷渡罪,刑期可為2至7年不等。星島日報今天報導, 12 人涉嫌犯下「偷越國(邊)境罪」,一般刑期是一年以下,但責責開船的鄧棨然可能同時觸犯組織他人偷渡罪。

專家:中國可能依國安法審訊被扣港人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提及在深圳被扣留的 12 名港人「企圖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後,有香港專家說,他們可能會在當地被當局依港區國家安全法起訴。 12 名港人上月中試圖在港搭船偷渡前往台灣,但被廣東海警逮捕。這些人當中,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他被視為「港獨」主張者。

黃之鋒:已做好隨時被捕送中準備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昨天接受英國金融時報( Financial Times )專訪時表示,他已經做好隨時被捕並被立刻引渡到中國的準備。據報導,黃之鋒 27 日說:「我被捕似乎只是時間問題,保障我個人安全的時間已經耗盡了。」他說,「一旦他們逮捕我,我可能會立即被引渡到中國」,當然,這是最糟的情況。「很多人問我:你準備好了嗎?我說,當然沒有人會準備好在北京的黑牢被判刑關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