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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為

LGBTI權益漸抬頭 全球仍有69國視同性戀為犯罪

社運人士今天表示,儘管全球同志權益已有長足進展,數十個國家仍將兩廂情願的同性性行為視為犯罪,其中有6國會將同性戀者處以死刑。法新社報導,國際男女同志協會( ILGA )的新研究發現,全球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及雙性人等多元性別者( LGBTI )人士在獲得法律保障方面「進展顯著」。

隱瞞已婚身分與同志性交 男子判賠15萬

1名男子控告前男友隱瞞已婚身分與他交往,雙方並發生數次性行為,侵害他的貞操權,求償新台幣 30 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前男友應給付 15 萬元。全案可上訴。男子提告指出,他與前男友於 2017 年 12 月間在同志交友軟體上交談認識,對方在資料上顯示為單身,並拿出配偶欄為空白的身分證取信他。交往過程中,他曾贈送訂情戒指、手機、知名潮牌衣物、翡翠項鍊等貴重物品給對方。

愛滋除罪連署過關 疾管署:修法待凝共識

民間團體發起愛滋除罪連署,已經成案。疾管署今天初步回應,愛滋感染者測不到病毒就不會以性行為傳播,已行文司法院和法務部,供司法人員裁量參考。但修法有待凝聚共識。民間團體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因國際大型研究發現,愛滋感染者接受治療,血液中測不到病毒量且穩定長達6個月以上時,能 100 %預防,不會透過性行為的途徑傳染給他人,意即「測不到等於不具傳染力」(U=U)。但目前台灣法令將愛滋入罪化,影響防治與病患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