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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

政院修法產檢假增2日 夫妻同時請領育嬰津貼

因應少子女化,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多項配套修法,讓夫妻得同時申請育嬰假、並得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及產檢假增加2日與放寬彈性工作的要件,且軍公教勞一體適用。行政院5月推出「友善生養環境」政策,今天院會通過相關配套修法,包含與考試院會銜的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以及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及軍人保險條例等5項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時力指惡質雇主涉詐領 籲紓困補助直撥勞工帳戶

時力立委陳椒華等今天說,有雇主偽造員工領據清冊和私章申請紓困補助,卻未把經費給員工,涉嫌詐領補助,要求受領紓困的單位嚴格把關,也建議讓雇主提供造冊資料時就一併檢附員工帳戶,並將經費直接撥入員工戶頭。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及時力高雄黨部今天舉行「離譜雇主詐領紓困補貼」線上記者會。

友善育兒7月加碼 育嬰留停8成薪、產檢假多2天

為促進民眾生養意願,勞工育嬰留停新制7月上路,除產檢次數調高至 14 次,產檢假配合新增2天外,育嬰留停津貼也從6成薪提升至8成,請育嬰留停須提前 10 天預告雇主。因應少子女化趨勢,行政院長日前拍板投入新台幣 91 億元經費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增加產檢次數至 14 次等,其中跟勞動部有關少子女化政策,包含放寬育嬰留停規定、工作時間彈性調整、產檢假天數增加以及育嬰留停津貼加碼,相關政策都於7月1日上路。

疫情停業遇例假、國定假日 勞部:雇主應給工資

勞動部今天說,事業單位若屬政府宣布疫情期間停業者,雇主在停業期間仍應給付勞工例假、休息日或國定假日等天數的工資;若是自行停業的事業單位,停業期間仍應給付勞工工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防範社區傳播擴大,宣布特定場所關閉,並建議各企業落實「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疫情持續營運指引」,降低疫情對企業衝擊。

無薪假月薪補貼加碼 最多1萬9百元、最長24個月

武漢肺炎疫情衝擊勞工,勞動部設立安心就業計畫以薪資差額補貼減班休息(無薪假)勞工,今天再度宣布將提高補貼請領月數上限至 24 個月,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萬 900 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組長陳世昌說,過去曾申請過領滿 12 個月者仍可以來申請,根據統計,截至昨天為止,有4萬 7610 人申請補貼,由於每人投保薪資不同,估算下來平均每人每月領新台幣 4300 元。

新北中和印刷廠8名移工確診 尚有8名未快篩

新北市中和區某印刷工廠有8名外籍移工確診武漢肺炎,市府今天說,其餘 49 名移工中, 41 名快篩陰性、8名還未快篩,若公司未進行後續防疫作為,最高可罰 30 萬元並廢止聘僱許可。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指出,目前確診武漢肺炎( 2019 冠狀病毒疾病, COVID-19 )的8名移工,7名已移至檢疫所治療,有1名尚在宿舍1人1室居家隔離中,勞工局均每日電話聯繫移工關懷目前狀況。

雇主要求特休換防疫照顧假 勞部:最高可罰100萬

雙北今天宣布高中職以下停課至 28 日,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勞動部解釋,防疫照顧假是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雇主應准假,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可處2萬至 100 萬元。台北市、新北市宣布,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自5月 18 日至 28 日止停課,遠距教學不到校。

育嬰留停新制7月上路 勞工須10天前預告雇主

育嬰留職停薪新制將於7月上路,勞工申請育嬰留停須提前預告雇主,勞動部近日預告相關法規,參考離職、解僱預告期規定,將日期訂為 10 天前。現行法規規定,受僱者申請育嬰留停,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而育嬰留停期間,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為原則,要低於6個月須與雇主協商。行政院日前拍板放寬育嬰留停相關規定,包含雙親可同時申請育嬰留停及津貼,請育嬰假時也不需一次就請6個月,但不得少於 30 天,少於6個月的次數以2次為限,且須提前預告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