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瀏覽標籤

刑事訴訟法

民團批法官漠視迴避制度 司法院:與法律事實不符

民間團體日前表示,台灣司法存在不公正原因之一,在於法官漠視迴避制度。司法院今天指出,內容與法律及事實不符,刑事訴訟法有法官迴避規定,當事人也可聲請法官迴避。司法院表示,刑事訴訟法第 17 條第8款規定,法官對於所承辦案件,如果曾經參與前審的裁判,應該要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司法院釋字第 178 號解釋理由書並針對這款迴避事由的規定有相關說明。

通姦罪違憲 幸福盟批離譜、婦團贊同籲平等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 791 號解釋認定通姦罪違憲,下一代幸福聯盟批評,解釋不符合人民期待;婦團則欣見釋憲結果,並呼籲儘速強化有利婚姻家庭平等的政策。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 791 號解釋,刑法第 239 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但書「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規定違憲,立即失效。

通姦除罪化 立委提懲罰性賠償金修法方向

大法官今天宣示通姦罪違憲。律師、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說,支持除罪化的方向;律師、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認為,這將對社會造成不小衝擊,但通姦屬侵權行為,配偶權受損時可用民法尋求救濟。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 791 號解釋,刑法第 239 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但書「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規定違憲,立即失效。

通姦除罪 聲請釋憲法官:感情不應用刑法處罰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作出通姦除罪的解釋。提出釋憲聲請的法官之一、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表示,釋憲結果符合國際潮流與人權保障,感情的事不應用刑法處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 791 號解釋,刑法第 239 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但書「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規定違憲,立即失效。

通姦罪單獨對配偶撤告違憲 大法官:違反平等權

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但書規定,通姦罪被害配偶可撤回對配偶的告訴,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 791 號解釋,認此規定有違憲法保障的平等權,且通姦罪已違憲,此規定失所依附,即日起失效。現行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效力及於其他共犯,但書規定,通姦罪部分,對配偶撤回告訴,效力不及相姦人。

大法官宣示刑法通姦罪違憲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 791 號解釋,刑法第 239 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但書「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規定違憲,立即失效。2002 年司法院釋字第 554 號解釋,曾對刑法通姦罪做出合憲解釋。但包括台灣苗栗地方法院陳姓法官共 10 多名法官及1名林姓男子認為通姦罪有違憲疑義,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於今年 3 月間進行言詞辯論後,下午在憲法法庭宣示釋憲結果。

精神障礙心神喪失修法 司法院邀法界醫師討論

司法院今天指出,刑事廳1日就刑事訴訟法關於精神障礙或心神喪失規定修正及停止執行應否經鑑定等,邀集法界、衛福部及從事司法精神醫學鑑定醫師等開會討論,積極交換意見。司法院發布新聞稿指出,為使刑事訴訟法關於精神障礙或心神喪失的規定,更明確及周全妥適,也與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接軌,1日召開「刑事程序制度研議委員會」第 41…

殺警案被告交保重裁百萬元 檢方研議是否再抗告

針對殺警案鄭姓被告諭知 50 萬元交保一案,嘉義地方法院今天重裁被告於 24 小時內繳納 100 萬元,若無法具保繼續羈押。嘉義地檢署將審酌被告狀況等情形,再決定是否提抗告。嘉義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洪嘉蘭表示,被告自去年 7 月羈押迄今已 10 個月,雖於看守所內定時服藥,但仍存精神病狀(包括妄想、現實感受損),須接受長期治療。被告犯行情節重大,且於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時,朝依法執行職務被害人攻擊,被害人家屬傷痛無法彌補,並導致社會大眾恐慌。

通姦罪是否違憲 大法官5/29宣示解釋

刑法通姦罪是否除罪化,司法院大法官3月在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後,今天公告5月 29 日下午4時於憲法法庭宣示解釋,網站同步直播。刑法第 239 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台灣苗栗地方法院陳姓法官日前承辦妨害婚姻案件,認為通姦罪有違憲疑義,向大法官聲請釋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