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天召開記者會,反映接獲高鐵員工陳情,質疑高鐵在內部性騷擾事件上處理不當。台灣高鐵回應,針對投訴個案,已依相關辦法處置,但由於二次審議委員會有不同意見,再採「複評措施」,相關會議 3 月召開。
高鐵員工當事人 A 小姐今天也出席記者會,但考量仍在高鐵任職,所以在記者會不發言,由與會的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代唸聲明。
聲明中陳述,台灣高鐵公司員工 A 小姐長期受員工 B 先生職場言語性騷擾,甚至於去年 3 月下班後遭 B 先生跟蹤騷擾。A 小姐於去年 3 月向高鐵公司提出遭受同事性騷擾申訴案,公司一開始決議性騷擾不成立,A小姐向台北市社會局提出再申訴,社會局判定性騷擾成立。A 小姐遂配合高鐵要求,於公司內部提出第2次申訴。第 2 次申訴決議性騷擾成立後,高鐵公司於去年底卻突然修改規章,新增複評機制,推翻原先的結果,至今該案仍無結論,承受案件反覆審議調查的折磨。
范雲表示,今天召開記者會之前,高鐵高層在辦公室跟她會談,她原本希望會談完之後,是不是有些事情釐清了,也許就不用召開記者會,但非常遺憾,談完之後她覺得高鐵應該要做得更好,也值得反省。她說,高鐵高層表示願意改善。
范雲質疑,高鐵過去 3 年內一共 5 件性騷擾申訴案,皆因認定證據不足而不成立,A 小姐案也是其中一案,是否顯示高鐵的性騷擾事件處理機制已失能。她要求高鐵公司檢討對於 A 小姐事件處理方式,並建立性平機制、常設的性平小組,聘請外部專家學者,落實保護性騷擾被害人措施,提供友善職場環境。
杜瑛秋質疑,高鐵公司處理此案反覆、臨時更動的流程,讓申訴人不斷重複面臨自身案件的調查與評議、產生二次傷害,可見高鐵公司性平調查機制需要檢視。
台灣高鐵透過新聞稿回應,對性騷擾事件向採「零容忍」政策,員工若被申訴成立性騷擾者,即依公司規定,將以違反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予以解僱。因此,處理類似案均秉持毋枉毋縱、公平調查原則謹慎處理,絕無包庇縱容情事。
台灣高鐵說,針對造成申訴人未能感受到公司保障員工用心,將重新檢視各項制度,並視個案需求延聘外部專家參與,期使制度更加健全,進一步保障員工權益。
台灣高鐵指出,針對投訴個案,已依照相關處理辦法處置,但由於二次審議委員會有不同意見,再採「複評措施」,延聘外部專家參與複評審議,以充分確保決議公允適當,維護兩造權益,相關會議預計 3 月召開。
另外,台灣高鐵說,審議「性騷擾」成立與否期間,採取立即糾正及補救措施,包括調整被申訴人至不同工作地點,避免與申訴人接觸、針對被申訴人「不當行為」部分,則由其單位主管另案提報懲處後,予以處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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