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喬瑟芬,原文標題民主是選賢與能嗎?由,思想坦克授權轉載。
前幾天是解嚴第三十二週年紀念日。1987 年的 7 月 15 日,前總統蔣經國宣佈解除長達 38 年又 56 天的戒嚴,這也是至今全世界最長的戒嚴令。
自三十二年前的這一天開始,黨禁、報禁解除,「民主」、「自由」、「人權」等字眼開始頻繁進入人們視野。台灣民主化的歷程,這幾個詞彙經常成為各項訴求中強調的核心價值,加上台灣深受美國文化影響,不過一代的時間,「民主」好像已在台灣生根,變得跟呼吸一樣自然。
然而,你口中的民主,和家中親族長輩口裡所說的、社群媒體上熱烈討論的,是不是同樣的東西?
同一個詞彙,有否可能承載的是幾種價值體系下,完全不同的想像?
隨著公民教育的普及,以及歷經多次自由選舉、兩次政黨輪替後,多數民眾已經認知到,民主不是只有投票而已,還包括了解候選人的政見、價值觀、對重大議題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並且持續監督民選政治人物。然而,我們究竟以什麼標準來判斷這一票投給誰,或一位民選首長是否適任?
最大的誤區,恐怕是所有新聞留言、論壇、社群媒體在討論民主時,最常出現的四個字:選賢與能。
民主就是選賢與能?
這四個字出自《禮運大同篇》,談的是君主禪讓或選擇繼任者的標準,與近代民主的觀念和價值毫無關係。然而,它卻切中了台灣文化中,對於如何處理眾人之事的理解,以及選拔「仁德者」作為眾人之事的治理者、仲裁者的期待。
西方近代民主理論奠基於為保障自身權益下,挺身對有權力者的抗爭行動。
因此,圍繞著民主制度與隨之而生的文化,最重要的精神在於權力的制衡,特別是透過法治節制政府對權力的使用。因為相信所有權力必然導致腐化,任誰坐上這個位置都一樣,因此最重要的是設計出一台能有效防弊的收銀機(制度)。
在深受特定觀點下的儒家觀念(聖王、道統)影響的台灣,我們解決問題的方法則是:選一個對的人去坐那個位置,而什麼是對的人?就是「選賢與能」。當年在國編本課本《哲學家皇帝》(陳之藩)一文的推波助瀾下,柏拉圖的理想國與「選賢與能」從此深入人心,再加上每次選舉,總有候選人與媒體不斷提及,彷彿這天生就是民主時代我們選擇和評估政治人物的標準。
西方近代民主理論的根基是對人性的不信任,而「賢」與「能」卻正好相反:只要選出一個對的人,問題就解決了。正因為我們有這樣的文化脈絡,這四個字一直被當作是民主的要件,深信不移。換言之,很多台灣人心目中的「民主」,是「我要用選票為自己選一個包青天、選一個對我好的父母官」。
販賣人設還是辯論價值理念?
讓我們回顧一下過去二十年重要大選對候選人的各種「人設」,更可以看出這樣的文化脈絡如何影響著台灣選民的選擇:「馬英九清廉」,「宋楚瑜愛民如子」,「韓國瑜來高雄只帶了一瓶礦泉水一碗滷肉飯」。
陳水扁當初宣傳自己是三級貧戶之子,要爭的也是這一個「賢」,這也是為什麼當他的家人疑似收賄的新聞一出,會引爆這麼大的社會怒氣,因為他違反了「賢德」這樣一個被認為是統治者的必須要件。
再舉一個外溢的例子,凡是被發現有婚外感情關係或性關係的公眾人物,從立委議員、專業官僚到演藝人員,都要出來向社會大眾鞠躬道歉。哪怕我們明知那只是他們家的私事,但正因儒家文化下一脈相承、對於社會或公共責任的定義與想像,私人德行決定了你是否有為公眾服務的資格。若在賢德一事上有虧,你的能力會連帶被懷疑、專業會被否定。
在這個文化脈絡下,宋楚瑜這樣的政治人物自是又賢又能,因為他懂得怎麼運用權勢來「為百姓謀福利」。選民期待的「能」並非「遵守程序正義、在法治規範下發揮自身專業所長,以進行公共服務」,而是「突破各種框架、罵官僚電屬下,以求有效解決問題」。這個效應在不少柯粉身上是一模一樣的:「他是個好人,只是不太會講話,但會做事就夠了」。
反觀蔡英文,不少政治圈工作者都曾無奈搖頭說她很難「行銷」,因為她「很無聊」,她缺乏台灣人喜歡的特質。特別是身為一個未婚、沒有生育的專業女性,能與賢德連結的「好妻子、好母親」這些人設,她通通都沒有。對她最常見的攻擊則是「有錢人家的大小姐」,這個形象是驕矜的。當這個形象確立了,對許多人來說什麼外交談判能力、國家財政改革的需求通通不重要,因為就算那些要做,也不能由一個不賢德的人來做。
近半年蔡英文的聲望從谷底反彈,不只拉回了原本的支持者,還靠著對形象的翻轉重新圈粉。這些新的「人設」乍看之下是進步前衛的,但核心不脫一件事:讓人覺得蔡英文也是一個容易親近的、有趣的人,唯有這樣,民眾才會相信她是一個「好人」,才有可能進一步信任她。
這或許是政治工作者台灣邁向更健康、健全的民主之路上,不得不為的過渡,卻也顯示我們離就事實和觀點好好交鋒的啟蒙政治,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什麼是「政治」?
除了「選賢」之外,我們對於政治的想像,又是如何不同呢?細看台灣民主政治的發展,很多東西不盡然是世代差距,而是不同價值體系的對撞。
好比對政治人物的期待,有些選民相信選出一個「對的人」(仁德者、聖君)自然就會做出對的事;有些選民則在意一個候選人有沒有核心信念、這些信念是否是自己所認同的;有些選民在意的是從政者的誠信問題、是否從一而終;但另一群選民可能更在意一個民選首長有沒有認錯的能力、是否會從錯誤中反省、學習。
再次,拜三民主義與黨國教育之賜,許多人深信政治就是「治理眾人之事」。然而,「治理」二字已預設著一個優序關係,正因如此,我們對政治人物才會有「賢能」的期待,我們認為仁者自然就會公平,會為群眾做出最好的選擇。
什麼是「眾人之事」?
台灣人對「眾人之事」的想像,首先是從家族和村里而來。
不論是因為耕作的勞力需求,還是儒家重視宗族的特性,家族和村里的長輩(過去也多半都有親戚關係)決定了生產順序、資源分配,當然也要負責排解紛爭。家族比較繁茂的,德高望眾的長輩就成了地方頭人,兄弟分家怕長輩不公,那就把各家長輩都請來當「公親」。這正是許多人潛意識中對「政治」的理解,而這些公親們,也成了他們心目中理想政治人物的原型。
於是,政治對於很多人來說,等同於「喬事情」,越會「喬」的人,就越是政治人才、越能成為被倚重的政治人物。然而,在民主政治理論的定義中,政治卻是「一群人一起做出決定的過程」。
差之毫釐,失之千里。原本這一切有機會透過校園民主、社團自治、社區管理委員會等小型社會單位,去深化和扭轉。然而在升學主義、一窩蜂考研究所的風氣中,公民課一向只是裝飾,大學的社團也不過是個興趣抒壓之處,頂多學習一點職場所需、處理人事的「眉角」,談不上什麼共識凝聚、協商、說服、妥協與行動。
這種對於政治的理解,也讓人們將面對私領域的態度,帶進現代的公共領域中。人們沒興趣區分事實、立場、意見的不同,面對議題時,永遠拿出直覺式的觀感,再用現代詞彙包裝一下,就成了滿坑滿谷、泛濫成災的「公共討論」。
至此,我們應該了解到,選賢與能四個字的內涵與民主無關,甚至是反民主的。當選民以此作為原則在進行投票,甚至以此為基準來衡量政治責任的時候,就可能為民主制度的運作帶來災難。
仍值得樂觀以待
雖然至少有兩個世代曾被「選賢與能」的觀念洗過腦,但隨著資訊開放,人們也漸漸明白政治人物需要監督,同時也開始理解,民主也是關於各種個人自主與利益的選擇。
作為民主新生兒,加上眾多新興民主國家碰到的歷史因素,台灣還沒站穩腳步好好走路,就已經碰到和老牌民主國家相似的挑戰。然而,我們成長的速度已是非常快速了。
不過十多年前,同志們上街遊行還要戴口罩,而投票與統獨已是我們對民主政治的全部理解。但如今,我們通過了亞洲第一個同婚專法,已有不少人意識到公民監督的重要性,我們選出了一個素質遠勝上一屆的國會,我們開始討論民主是可能失效、會被侵蝕的。
歷史從來不是直線,人類累積的智慧,有些可以傳承,但有些就像民主一樣,百年來遭遇著各種變化與考驗,而我們每一步,都必須自己經歷一次、陣痛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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