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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康寧大學非法打工生 持學生簽非觀光簽

圖片來源:中央社

就讀康寧大學的斯里蘭卡學生傳出透過仲介非法到屠宰場打工,引發爭議。外交部今天澄清表示,這批學生當初是持學生停留簽證來台,再申請學生居留簽證,並非持觀光簽證入境。

媒體日前報導,康寧大學台南校區傳出透過人力仲介招收斯里蘭卡籍學生,違法安排至家禽處理場工作;報導並指出,這些學生當初是以觀光簽入境。

對此,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陳俊賢今天下午在外交部例行新聞說明會澄清表示,69 名斯里蘭卡學生都是持學生簽證來台。觀光簽證所需的申請文件包括財力證明、行程表、來回機票等,而學生簽證則需要體檢合格證明、入學許可、最高學歷證件、財力證明等文件。

關於康寧大學的案例,他指出,這 69 名斯里蘭卡學生於去年 10 月分成兩批向駐新加坡代表處提出簽證申請。但駐處人員發現,這些學生僅能提供最高同等學力證明,也無法提出財力證明,外交部隨後去函教育部詢問這兩個部分。

他指出,教育部回覆,同等學歷證明沒問題;另外,康寧大學願意提供全額獎學金,所以這部分可以代替這些斯里蘭卡學生的財力證明。

即便如此,陳俊賢說,外交部仍嚴格把關簽證的核發,先核發為期3個月的學生停留簽證給這些學生,可延期一次,等他們入學後,可再改申請學生居留簽證。

陳俊賢表示,這 69 名學生於去年 10 月到 11 月期間分批持學生簽證來台,之後有申請延簽一次,接著在 4 月的時候,他們有向外交部南部辦事處申請學生居留簽證。

陳俊賢說,駐印度清奈辦事處今年收到一名斯里蘭卡學生陳情表示,來台灣之後都在工作、沒有唸書,外交部於4 月 30 日正式去函教育部、勞動部等單位,通報這個案例。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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