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恒詐領助理費罪證確鑿——傅崐萁竟然講得出「助理費除罪化」,是在保護助理不要變成共犯?????
① 顏寬恒當上立委後,把「林進福」登記為「立法院助理」——但事實上,林進福根本沒到立法院上班,也沒做立委助理的工作。
立法院不知道,所以每個月乖乖把薪水會進林進福的帳戶。
② 顏寬恒犯法還怕大家不知道——檢察事務官一問,顏寬恒就自己說林進福沒當過他助理。
檢調搜索林進福妻子的電腦,查到一份「顏董代收代付總表」。林進福的妻子直接承認,是丈夫叫要她做的。
③ 這份「顏董代收代付總表」寫得清清楚楚,收入欄「代收立法院薪資」總共 108 萬多元。
更離譜的是,這些違法領到的助理費,還拿去買瑪莎拉蒂。通通清楚寫在帳冊上,證據完整到不能再更完整。
④ 顏寬恒詐領助理費,罪證確鑿。一審二審都判有罪。
如果三審定讞,顏寬恒就是貪污犯,要去坐牢,立委也會解職——就差最後一步。
⑤ 就在這關鍵時刻,陳玉珍提案「助理費全面除罪」——意思很簡單,顏寬恒原本的罪行神仙難救,只要法案通過,通通沒事。
⑥ 你能接受嗎?以後 113 位立委,每個人一年多拿 779 萬多元,愛怎麼花就怎麼花,連單據都不用。
⑦ 傅崐萁今天還硬扯,「這是進步法案,真正讓助理得到保障」。
原本立法院直接匯給助理的薪水,改成匯給立委,變相幫立委加薪,怎麼可能說是「保障助理」?
這個邏輯我聽了三次、絞盡腦汁,實在聽不懂傅崐萁在講什麼。
⑧ 傅崐萁還真的解釋了,我瞠目結舌。他說,助理費修法,是「不要讓助理變成共犯」。
我的老天爺呀,怎麼會有這種發言?比扯鈴還扯。
立委詐領助理費犯了滔天大罪,解方竟然是:我們幫立委脫罪,這樣助理就不會是共犯了?
做壞事還能理直氣壯的說「我們是為你好」——這是什麼史詩級反智,完全挑戰人民的常識。

原文出自張育萌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