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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財專欄》監察院的委員都睡著了嗎?

憲法白紙黑字寫著: 監察委員可對中央或地方公務員之違法失職行為,進行調查、彈劾或糾舉、糾正;消防署災害防救法第24條明明白白寫著: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勸告或強制其撤離,並作適當之安置;環境部2021.11.29函文清清楚楚寫著:廚餘再利用之養豬場「應」每日至「廚餘蒸煮申報系統」上傳蒸煮廚餘照片或影片,若未每日上傳者,地方環保機關「應」每月稽查一次。

在近日花蓮堰塞湖溢流鬧出人命、梧棲養豬場爆發非洲豬瘟後,從監察院委員、花蓮縣府團隊、台中市府團隊身上,吾人都見證了何謂「徒法不足以自行」!

花蓮堰塞湖因豪雨發生溢流前夕:徐榛蔚無視颱風警示,仍滯留韓國「拚觀光」!內政部一次次的「黃色警戒」+「紅色警戒」!花蓮副縣長與總統賴清德視訊會議回報「已完成疏散」

慘劇發生隔日,許多第一線災民異口同聲指控:根本未接獲撤離通知!

再看看數據:規規矩矩執行撤離的大馬村,零傷亡、零失聯;未確實撤離的光復鄉,十九死、五失聯!可見,堰塞湖溢流鬧出兩位數人命,不是天災,是人禍!

至於爆出非洲豬瘟的梧棲養豬場:當天上傳加補傳之蒸煮廚餘照片,五月廿四次、六月八次、七月一次、八月掛零,有符「每日『應』上傳蒸煮廚餘照片或影片」的法規嗎?中市環保局僅於五月及七月各稽查一次,有符「『應』每月稽查一次」的法規嗎?更甭説,事後傳出該案場蒸煮機早在四月就壞了;該養豬場鏽蝕嚴重的蒸煮鍋爐,絕非一朝一夕形成,稽查人員沒發覺?沒警覺?豬隻都不正常爆量死亡了,盧秀燕市長還被矇「鼓」裡,跑到「購物節」活動,搖頭晃腦打「鼓」作樂?

最讓納稅人生氣的是:天災造成的損失,拿國庫公帑出來補貼,還説得過去;花蓮堰塞湖的溢流人命、梧棲養豬場的非洲豬瘟,明明是官僚闖的禍,非一般納稅人捅出來的,災後的(人命)賠償或(財物商機損失)補償,為何由無辜的納稅人買單?以公帑大撒幣,收買人心,人禍的破口不必負賠償之責,道理何在?天理何在?寃有頭、債有主,是這種意思嗎?

執尚方寶劍的監委,如能對尸位素餐的公務員主動出擊並速戰速決,或可避免「破窗效應」的發生;以往,當事人都卸任或退休了,懲處才出爐,如何整飭官箴?花蓮官僚害命,已過一個半月;台中公務人員怠忽職守,陷全國於非洲豬瘟的恐懼,半個月過去了,監委的動作在哪?網路傳頌的「花蓮人死了,豬沒下台」、「台中豬死了,人沒下台」,或許有失口德;可言語間透露的憤懣怒氣,監察院的委員們,有感同身受嗎?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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