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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男襲擊毆傷社運人士 苗檢起訴求刑10月以上

苗栗縣社運人士陳祺忠(前左3)。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苗栗社運人士陳祺忠今年 2 月遭 2 名男子在街頭襲擊毆傷,案經檢警偵辦,檢方今天偵結,以傷害罪起訴2 名被告,並以此暴力行為可能導致寒蟬效應,向法院請求處 10 月以上徒刑。

苗栗社運人士陳祺忠(圖)遭2名男子在街頭襲擊毆傷,案經檢警偵辦,檢方14日偵結起訴,並以此暴力行為可能導致寒蟬效應,請求法院對被告2人均處以有期徒刑10月以上刑度。圖為陳祺忠1月間參加「冬季青鳥在竹苗,濫權立委究責會」。圖片來源:中央社

曾參與 318 太陽花學運以及全台各地多場社會公民運動的陳祺忠,今年 2 月 6 日晚間於竹南鎮住家附近,遭2 名陌生男子襲擊。警方當晚獲報到場時,2 名男子已離開現場,經過濾監視器掌握身分,通知陳姓、施姓 2 嫌到案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事件經陳祺忠透過臉書發文並公布傷勢照片後引發關注。

苗栗地檢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陳姓社運人士遭 2 嫌持辣椒水噴灑、持木棍毆打,導致臀部及下肢多處挫傷。檢察官彭郁清指揮偵辦並偵查終結,認陳姓、施姓被告均涉犯刑法第 277 條第1項傷害罪嫌,向苗栗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並請法院審酌,2 名被告對於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之被害人施以暴力,不僅侵害身體法益,更公然挑戰民主社會中保障人民表意與參與公共事務之核心價值,可能導致寒蟬效應,嚴重侵蝕民主法治基礎,請求法院對被告 2 人均處以有期徒刑 10 月以上刑度,以儆效尤。

苗栗地檢署強調,對任何危害公共與人身安全之暴力行為,必依法嚴懲,絕不寬貸,以確保社會秩序平和及民眾生命、身體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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