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中職統一獅隊開除的黃勇傳今天說明債務相關問題,並提到自己原本的經紀公司並沒有提供協助而選擇解約,但中職球員工會發聲明表示,黃勇傳目前的經紀公司有違規之虞。
黃勇傳因為個人債務困難,加上多次逾假未歸,嚴重違反獅隊紀律而在 15 日遭到開除。黃勇傳於今天在新經紀公司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說明,他指出,目前總共欠下新台幣 212 萬元債務,包括約 10 家民間借貸、朋友及前隊友。
黃勇傳被開除前的月薪8萬元,不過一個月開銷達 10 多萬元,簽約金 500 萬元除了有1/3在球員工會信託,其他都已花掉。目前黃勇傳的經紀公司為蜂巢行銷顧問有限公司,今天其經紀人在記者會上表示,「目前有請求工會協助,但是沒有得到回應。」
黃勇傳原本的經紀公司是躍樂運動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不過黃勇傳今天在記者會上指出,「債務找上門時也有跟前一個經紀公司講過,但是沒有得到他們的幫助,可能他們不知道怎麼去處理這件事情,所以就選擇解約。」
隨後中華職棒球員工會發聲明表示,黃勇傳於 17 日通知工會與躍樂解約,不過依照「職業棒球選手經紀契約」規範,解約應於明天才生效。工會說明,「等於現在是有2家經紀公司在服務他,且新的經紀公司接觸中職選手前必須向工會及前一家經紀公司通報,才開始正式競爭,但他們並沒有通報的動作。」
工會也在聲明中強調,黃勇傳的現任經紀人在今天記者會中,發表關於信託及工會的言論與事實有所出入,未符規章中「善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之核心價值」;且蜂巢也非工會今年度取得認證的經紀單位。
工會說明,中職球員加入工會之後的簽約金信託又稱「聯盟信託」,球員離開中職滿3個月觀察期後,經過中職聯盟及球團蓋章,就可以領回簽約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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