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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禮部落供山友住宿遭罰 專案輔導民宿合法化

花蓮秀林鄉大同、大禮部落位於清水大山等登山必經路線,因提供屋舍供山友過夜,被花蓮縣政府依照觀光條例開罰,族人反映山區沒水、沒電也沒路,難以達到合格民宿標準,向民進黨籍立委伍麗華陳情。圖片來源:中央社
花蓮縣秀林鄉大同大禮部落族人提供山屋服務卻面臨非法民宿裁罰,民進黨立委伍麗華(左2)接獲陳情,21日邀集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左)、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長楊金臻(左3)等人,與大同、大禮部落族人舉行座談會,決議會專案輔導,協助申請合法民宿。圖片來源:中央社

花蓮秀林鄉同禮部落因提供山友過夜,被縣府依觀光條例開罰,族人反映山區沒水電也沒路,難達合格民宿標準,立委伍麗華協調相關單位座談,決議專案輔導,協助申請合法民宿。

大同大禮部落(簡稱同禮部落)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境內,位於清水大山等登山必經路線,去年 11 月因在網路招攬住宿,被花蓮縣審計室抽查發現後,發文縣府調查,經蒐證調查屬實,因沒有合法民宿登記,今年 1 月共 7 家被依發展觀光條例開罰新台幣 3 萬元,並勒令停業。

民進黨籍立委伍麗華接獲族人陳情,今天邀集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交通部觀光局旅宿組副組長簡瑛誼、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長楊金臻、花蓮縣府觀光處觀光產業科長陳勇男及大同、大禮部落族人舉行座談會,會後上山會勘。

同禮部落族人郭新勇指出,大家都很樂於走向合法化,但同禮部落沒有公路,只能步行到達,又沒水沒電的家屋,難以達到合法民宿門檻。

同禮協會理事長、大同大禮自救會長李慧蓮說,族人不想繼續偷偷摸摸接待山友,目前各單位都釋出善意,願意輔導合法化,因權責單位有太管處、花蓮縣府及秀林鄉公所,希望能清楚告知實際申請程序及期程,或提供單一窗口專案協助。

秀林鄉公所承諾協助民眾取得西元 1985 年空照圖,按照空照圖範圍提供合法房屋證明, 西元 1985 年以後增建範圍,須向太管處取得使用執照。

太管處強調,同禮部落位於國家公園內一般管制區,在不違背國家公園目標與方針,原土地利用型態,對此區居民得依規定申請私有建物的建設「沒有特別嚴格」,會全力協助民宿合法化。

花蓮縣府觀光處指出,輔導民宿合法經營,首要是建物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取得是基本條件,同禮部落因地域特殊,會以專案方式進行,接獲申請後會安排現勘,依現場狀況簡化勘查,順利的話申請到核照 1 個月內可完成。

張景森指出,政府推動開放山林政策,原住民是夥伴可以協助登山發展,山區房舍基礎建設不足,不應採取和都會區相同民宿標準,建議觀光局在觀光發展條例內,能針對區域性不同,提供不同條件的申請模式。

張景森也建議各國家公園興建山屋計劃應納入當地現有原民房舍,協助修繕即可提供山屋服務,若同禮部落有結構安全鑑定、修繕等需求,希望太管處編經費協助。

伍麗華會中決議,針對大同大禮部落提供山屋服務卻面臨非法民宿的裁罰案例,近期會以專案方式協助就地合法,長期規劃,希望國家公園協助既有山上建物成為合法山屋,提供補助予以修繕,提供登山客舒適環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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