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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收賄簽約效忠中共 陳明通:應等同叛國罪

陸軍步訓部上校主任向德恩(右)涉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左)吸收,自2019年以每月4萬元收賄達56萬元,甚至簽署向中共投降承諾書並穿軍服合影,檢調22日依貪污等罪將他起訴,求刑12年。圖片來源:中央社

陸軍上校向德恩涉收賄簽署效忠中共誓約書,遭依收賄罪嫌起訴。國安局長陳明通今天在立院備詢時直言,他認為此舉等同「叛國罪」,若立院擬修法從嚴處置,他絕對尊重並配合辦理。

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邀請國安局長陳明通、外交部部長吳釗燮、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報告「 G20 峰會後國際關係變化對我國安影響」並備質詢。另邀請陳明通報告「近期國內槍擊及跨國詐騙等重大刑案頻傳,影響我國家安全之相關因應作為」。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詢問,向德恩收賄簽署向中共投降承諾書,國安局如何看待。

陳明通回應表示,他認為作為中華民國軍人,做這種事情很不應該,不要說是軍人,百姓也該愛鄉愛土、為國盡忠,這是做人基本道理,但因已進入司法過程,對案情他不評論。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質詢時表示,他不認同陳明通表態「無法評論」,因這牽涉國際媒體對台灣軍隊的觀感,到底軍方有無被滲透 ?該份投降承諾書到底是中國官方制式文件,還是共諜自己寫的?國安局應向社會釐清。

陳明通回應指出,「坦白講,這種東西等同叛國罪」。羅致政追問,若陳明通認為是叛國罪,現在法律卻只能用貪污罪來判,國安局應該明確表態,現行法律是否有不足之處?

陳明通說,「我已經表達了,我覺得這應該是叛國罪」,立院若認為現行法令有什麼不足,可以盡快修法。」

羅致政則表示,此事涉及嚴重國安漏洞,國安局不應只被動回答尊重立院職權,行政部門認為有需要,也可以主動提案修法。

高雄地檢署日前在起訴書指出,向德恩現為陸軍步兵訓練指揮部作戰研究發展室上校主任研究教官,涉嫌於  2019 年擔任陸軍裝甲第 564 旅上校副旅長期間,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吸收,收賄共新台幣 56 萬元,並簽署效忠中共誓約書且穿軍服合影。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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