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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指干涉宜蘭縣政 林羿伶要江聰淵拿證據否則提告

宜蘭縣長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右)涉弊案。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宜蘭縣長林姿妙與女兒林羿伶涉弊案遭起訴後,民進黨宜蘭縣長參選人江聰淵受訪時,影射林羿伶干涉縣政。林羿伶回應,要以身家性命與江聰淵對賭,要他拿出證據,否則提告。

江聰淵昨天接受綠色和平廣播電台專訪時說,曾聽過有民眾去縣長室拜訪,請林姿妙幫忙社團活動經費,縣長室難免做人情給予協助,民眾離開後忘記道謝,折返發現林羿伶坐在辦公室。

他指出,從起訴書可看到,林姿妙讓女兒指揮縣府主管,把縣府當成家裡公司,為所欲為,一手遮天。

江聰淵受訪後,網路社群流出一篇署名林羿伶的公開信,全文細數林姿妙一家過去辛酸歷程、債務形成經過,文中也否認地下縣長的指控,更指出檢方羅織罪名,媒體移花接木,政治追殺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但她們沒有退路只能勇敢面對。

公開信也提到,江聰淵謊言容易成性,林羿伶以身家性命跟江聰淵對賭,如果江聰淵拿不出具體指控資料,請江聰淵向林羿伶道歉;如果江聰淵仍想保有信用與威信,請公開民眾姓名,及日期與時間。

藍營相關人士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證實,這篇公開信確實為林羿伶所寫。

林姿妙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未審先判、引人入罪」,她們家一輩子都實實在在、清清白白。對於女兒是否要告江聰淵,未做回應。

江聰淵今天則表示,尊重每人的司法權益,林羿伶在官邸指揮縣府一級主管,配合林羿伶要達到的意圖,這不是地下縣長,那什麼才是地下縣長。

宜蘭地方檢察署今天再次強調,檢察官偵辦縣府相關人員弊案,偵辦過程對被告有利、不利事項都一律注意,而為各起訴、不起訴、簽結及緩起訴,有關事實認定、證據取捨、法律適用,都已詳載於結案書類,可受檢視,並無所謂配合政治追殺等情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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